国香,荆渚田氏侍儿名也。黄太史自南溪召为吏部副郎,留荆州,乞守当涂待报,所居即此女子邻也。太史偶见之,以为幽闲姝美,目所未睹。后其家以嫁下俚贫民,因赋此诗以寓意。……后数年,太史卒于岭表,当时宾客云散,此女既生二子矣。会荆南岁荒,其夫鬻之田氏家。田氏一日邀予置酒,出之,掩抑困悴,无复故态。坐闲话当时事,相与感叹。予请田氏名曰国香,以成太史之志。 ○宋·任渊《山谷内集诗注》卷一五《次韵中玉水仙花二首》诗注 事亦见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一、宋·洪迈《夷坚志·丙志》卷一八。
[述要] 国香,是荆州田家一个侍女的名字。黄庭坚自南溪被召任吏部副郎,在荆州,他上疏要求任太平知州,并住下等待批准。黄的住处和一女子家为邻。黄偶然见到她,以为她的幽静娴淑和美丽动人,为平生所未见。后此女家长将其嫁给贫民,黄因此作《次韵中玉水仙花二首》诗以托心意。数年后,黄死在岭南,一时宾客似云而散,此女也生有两个孩子了。某年荆南灾荒,她的丈夫将她卖给田家。一日,田设酒宴邀请高荷,席间,召此女出来相见,只见她精神委靡,面容憔悴,已不是从前的样子了。谈及当年往事,众人都感叹不已,高遂请田某将此女名为“国香”,以成全黄的意愿。
[按语] 黄庭坚诗云:“借水开花自一奇,水沉为骨玉为肌。暗香已压酴醿倒,只比寒梅无好枝。”“淤泥解作白莲藕,粪壤能开黄玉花。可惜国香天不管,随缘流落小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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