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居官廉慎,谢榛尝以私事来干,冀其枉法,祈请再三,李终不听。谢瞋目奋袂起,以拳击之。于鳞走入,得免。谢怒犹未平,鞅鞅而去。便欲离间五子,王吴咸不直谢,以榛语来告,于鳞始遗榛书,与绝。 ○明·郑仲夔《清言》卷一○
谢榛,字茂秦,山东临清人,右目眇。客游京师,攀龙携入社。及攀龙出为顺德守,榛过之,有所过望,不遂,还京师,大谤顺德守无状。攀龙遂作《绝眇榛文》示诸子。元美谩骂曰:“老眇奴辱我五子,遇虬髯生,当更剜去左目。”其后都人益恶榛,榛日益寥落。 ○清·查继佐《罪惟录·列传》卷一八
[述要] 谢榛(字茂秦),山东临清人。客游北京时,为李攀龙(字于鳞,山东历城人)所器重,李介绍他入诗社。李出任顺德知府后,谢因私事来顺德找他,但李不愿为私情而违反法纪,尽管谢再三恳求,也没答应。谢一时火起,竟拔拳相击,李忙避入内室才没打到。谢回北京后,到处讲李的坏话,挑拨他与其他五子的关系。但王世贞(字元美)、吴国伦等人都认为谢不对,并把此事告诉了李。李写信给谢表示绝交,并作了《绝眇榛文》寄给其他五子。由于谢右眼早瞎,于是王骂道:“老瞎子想侮辱我们五子,如果虬髯客再生,应当把他的左眼也挖去。”从此,北京的士人都讨厌谢,谢愈来愈无人理睬了。
[按语] 谢、李交恶之由,众说纷纭。明王兆云《皇明词林人物考》卷九谓系谢嫌李所赠金少,遂攻李造成;清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上谓起于谢与李论文不合;清朱彝尊《静志居诗话》卷一三则谓因吴国伦入社,谢喻为粪土,得罪众人所致;《明史·谢榛传》则谓李名盛后,谢与论生平,颇相指责而然。
[事主档案] 李攀龙(1514—1570) 明文学家。字于鳞,号沧溟。山东历城(今属济南)人。嘉靖进士,官至河南按察使。与王世贞同为“后七子”首领。认为文自西汉、诗自盛唐以下,都无足观。倡导摹拟、复古。有《沧溟集》。
谢榛(1495—1575) 明文学家。字茂秦,号四溟山人。山东临清人。“后七子”之一。初与李攀龙、王世贞等结诗社,倡导为诗摹拟盛唐,主张“选李、杜十四家之最者,熟读之以夺神气,歌咏之以求声调,玩味之以裒精华”。后为攀龙等排斥。客游诸藩王间。其诗以律、绝见长。有《四溟集》、《四溟诗话》。
上一篇:《遂息和戎之论 李纯 戎昱》
下一篇:《遭际第一 沈德潜 弘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