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饶孟侃》全文与读后感赏析
这回我又到了家乡,
前面就是我的家乡:
远远的凝着青翠一团;
眼前乱晃着几根旗杆。
转个弯小车推到溪旁,
嘶的一声奔上了桥梁;
面前迎出些熟的笑容,
我连忙踏步走入村中。
故乡啊仍旧一般新鲜,
虽然游子是风尘满面!
你瞧溪荷还飘着香风,
歌声响遍澄黄的田陇,
溪流边依旧垂着杨柳,
柳荫下摇过一只渔舟。
呀呀井栏边噗噗洗衣,
炊烟中远远一片呼归,
算命的锣儿敲过稻场,
笛声悠扬在水牛背上,
这回我又到了家乡,
前面就是我的家乡。
1925,1,12
这是一首思念家乡的诗篇,着重要表现的是诗人的思乡之情。
诗题《家乡》,但写的并不是诗人回到家乡后所见的种种景致,而是诗人飘泊在外时,时时萦回在心头的“家乡”的情景,即诗人“心头的幻影”。可以说,这个写法是相当别致的。诗中的种种景,是诗人以往在家乡生活中留下的最值得忆念的影象,它们组合起来,就是诗人心目中的“家乡”。于是诗篇便随着诗人的想象展开了一系列生动的情景:家乡一定是凝在“一团青翠”之中,而村头一定还晃动着几根旗杆;步入村庄后小车经过溪旁,一定会很快地奔上小桥;“熟的笑容”一定会迎面而来……,还有溪荷飘着香风,歌声响遍田陇,溪边垂着杨柳,柳下摇过渔舟。井边乡亲洗衣,炊烟招唤归人,算命锣敲过稻场,水牛背上笛声悠扬……,故乡的这一切对一个游子来说是多么地熟悉和亲切啊。然而,它们并非是诗人眼前的实在,而不过是诗人“心头的幻影”。尽管是幻影,诗人却又将它当作实在,仿佛真的回到了故乡:“这回我又到了家乡,/前面就是我的家乡”,“心头的幻影”竟使诗人如此兴奋和激动,好象他真的回来了。这种虚实相间、以虚代实的写法,使该诗别有一番情趣。很难想象,如果诗人不这样写,而只是一个劲地实写诗人步入村中所见的种种情景,诸如鸡犬相闻、亲人话旧之类,那么,实则实矣,不过成了一篇流水帐,毫无情趣可言。
诗人写作这首诗的时候,正同闻一多、徐志摩一道,致力于新格律诗的倡导和实践。《家乡》一诗可称为新格律诗中的上乘之作。诗中每句均由四个音节组成,句式排列十分工整,兼之双句叠韵,读来琅琅上口。开头和结尾是一组重叠句,整首诗在匀齐的格律中体现了和谐优美的意境。这样的形式和写法,对当代新诗创作也许还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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