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东东·雨中的马》原文阅读|主旨理解|赏析|读后感
陈东东
黑暗里顺手拿一件乐器。黑暗里稳坐
马的声音自尽头而来
雨中的马
这乐器陈旧,点点闪亮
像马鼻子上的红色雀斑,闪亮
像树的尽头
木芙蓉初放,惊起了几只灰知更鸟
雨中的马也注定要奔出我的记忆
像乐器在手
像木芙蓉开放在温馨的夜晚
走廊尽头
我稳坐有如雨下了一天
我稳坐有如花开了一夜
雨中的马。雨中的马也注定要奔出我的记忆
我拿过乐器
顺手奏出了想唱的歌
诗的起首一句“黑暗里顺手拿一件乐器”,仿佛突兀而来——和诗题《雨中的马》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但它恰恰是敷住诗题的关键一笔。它烛照全诗,向读者坦露,此乃抒写对音乐艺术的感觉的一首诗,是诗人对音乐艺术的独特体验所产生的超验性联想,“雨中的马”正是这一联想所产生的产物,也是全诗的中心意象。
乐器弹奏的音乐,空灵、缥缈、抽象,诗人将它具象化了,化为了“雨中的马”。
雨中的马——雨声。马蹄声。雨声是副旋,马蹄声是主旋。一匹骏马披着夜色在雨中奔驰。雨声淅沥。马蹄嘚嘚。
踏雨夜行的骏马是乐声给诗人所产生的联想,也是诗人记忆的影子。“雨中的马也注定要奔出我的记忆”,此语“泄露天机”——“雨中的马”来自诗人的记忆,是打上了诗人个性的烙印的产物。乐声响起,记忆中的雨中的马在音乐中复活,在诗人用笔记下这一艺术直觉的那一瞬间,“雨中的马”已经以诗人的个人记忆变成了公众(读者)所接纳的艺术形象。
“雨中的马”在诗中不是独立无援的意象,诗人巧妙地将乐器比喻成“点点闪亮”的“马鼻子上的红色雀斑”,这就使得“雨中的马”更形象、更具个性,从而也使抽象的音乐更具质感和容易捕捉。
音乐是一种听觉感受,诗人将它化为“雨中的马”,成了听觉和视觉糅合在一起的艺术感受。为了凸显这一中心意象,诗人拓展了它的背景,或说是进一步延宕了从听觉转为视觉乃至触觉与嗅觉的进程,扩大了联想域,于是就有了这样一些美丽的诗句:“像树的尽头/木芙蓉初放,惊起了几只灰知更鸟”,“像木芙蓉开放在温馨的夜晚”。
至此,我们从阅读进入了诗人的音乐殿堂,从视觉(读)闯入了听觉(音乐),进而置身于“通感”——即听觉、视觉、嗅觉、味觉与触觉糅合在一起的艺术境界——黑夜。黑夜里的我。我“在黑暗里稳坐”,顺手弹奏起了乐器。悠悠乐声像雨中的马在黑夜里奔跑,嘚嘚马蹄声中,木芙蓉竞相绽放,马蹄声溅起花香,而“花开了一夜”,知更鸟在温馨的夜空飞翔……
当“雨中的马”“奔出我的记忆”,木芙蓉开放的温馨的夜晚消失,音乐戛然而止,一切复归沉寂时,那乐声,那乐声的速度、力度、旋律,以及它所包孕的情绪,却永久留在了读者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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