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汝仪
当我死时——听见一头苍蝇嗡鸣——
房间里的寂静
犹如间歇风暴——
留给天空的片刻寂静——
四周的眼睛——已把泪水流尽——
屏气敛息
等待最终的时刻——上帝
在这间房里——降临——
我把纪念品遗赠——签名
散发了属于我份内的
可分配的财物——就在那时
闯进了一头苍蝇——
在光亮——和我之间——发出
青灰色——飘忽不定的嗡鸣
然后窗户合上了——于是
我视而不见,眼前的情景——
(李汝仪译)
(美国)艾米莉·狄金森
狄金森的诗歌中常有描述死亡的作品,看来死亡是她偏爱的一个主题。
按照19世纪美国的习俗,病人一般死在家中,弥留之际通常有亲友守候在旁,一则为其送终,二则聆其遗嘱。诗人描述的正是当时惯见的场面,唯所用写作手法甚为奇特,往往隐约其辞,时时闪烁其意,所造意境颇具朦胧色彩。
本诗首句叙述主人公在死前一刹那偏偏注意到了苍蝇的嗡鸣这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其原因在于房内的寂静气氛烘托了苍蝇的嗡鸣之声。反之,诗人用苍蝇的嗡鸣来渲染房内的寂静气氛,进而将其喻为“间歇风暴留给天空的片刻寂静”。此所谓“寂静之幽深者,每以得声音衬托而愈觉其深”,“即心理学中‘同时反衬现象’”(转引自钱锺书著《管锥编》1979年中华书局版)
以下两节所述之事当发生在首节之前,这是倒叙手法。第二节描述亲友守候在病榻之旁时的悲痛与紧张之状。诗人未用“亲友”字样,而以提喻辞格“四周的眼睛”代称,藉此暗示垂危病人已失去细辨亲友面貌之能力。“最后的时刻”显指死亡,其时上帝将降临人间,将死者导往天国,此乃西方传统说法,不足为奇。第三节则叙述病人临终前馈赠纪念品之情景,此乃因循旧例,虚应故事。“就在那时/闯进了一头苍蝇”,恰似电影蒙太奇手法,镜头又回复到第一节所叙的场景。
在第四节中诗人刻意描述苍蝇的嗡鸣之声,用了“青灰色”和“飘忽不定”这两个与视觉有关的字眼来形容声音,是谓文学中的“通感”(Synaesthesia)现象。狄金森旨在以苍蝇象征死者的灵魂。飘忽不定地飞向窗外的苍蝇,恰好是挣脱躯壳,飞向天国的死者灵魂之生动写照。“窗户”当用来喻指病者的“双目”,一旦“合上”,眼前景象顿时消失,死亡亦即来临。
由于狄金森深受玄学派诗人堂恩(Donne)影响,构思运笔往往独出机抒,善用奇喻(con-ceit),以唤起读者的广泛联想,此为本诗最显著的艺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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