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辞指的是遣词造句过程中,根据语境和题旨的需要,对词语进行锤炼、对句式进行选择的方法。简单地说,修辞是一种选择过程。在汉语言中,同一思想内容可以选用不同的语言形式表达,而这些不同的形式在不同的语境中又各有自己的特点和表达效果。
譬如鲁迅的《无题》:
万家墨面没蒿莱,敢有歌吟动地哀。
心事浩茫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
本诗中“墨面”是用典,典出《孟子·滕文公》:“啜粥面深墨。”“墨面”是说脸的颜色黑,鲁迅用在这里是比喻人民群众生活困苦,面容憔悴,这也是用具体比抽象。“蒿莱”是荒草,用来比喻人民处境的艰苦。也是用具体比抽象。“歌吟”也是用具体的声音来比喻人民反抗压迫的呼声。“敢有歌吟”是岂敢有歌吟,“惊雷”是用人们熟悉的事物,比喻革命爆发时人民群众惊天动地的吼声。如果鲁迅先生没有运用这么多的修辞手法,则不能达到这样强烈的艺术效果。
由此可见,修辞主要讨论三个问题:选用什么样的语言材料;采取什么样的修辞方式;追求什么样的表达效果。
修辞方法又称修辞格。据专家研究,汉语修辞格可达70种之多,常见的有10多种。诗词中主要修辞手法有:对偶、比喻、借代、夸张、拟人、双关、顶真、排比、通感、用典、互文、衬托、反复、层递、设疑、列锦等。
修辞在运用过程中,须要遵守一定的原则:
(1)目的原则。修辞的使用要考虑到交际的对象、时间、地点、场合、交际双方的关系、交际气氛、上下文等语境因素。修辞主体可以根据修辞目的和传递话语信息的需要,来选择不同的修辞方式和方法。所以必须紧扣题旨,为表现主题思想和达到交际目的服务,这是修辞的第一位原则。许多优秀的语言范例,都具体而生动地说明,有切合题旨的修辞,才能提高语言表达效果的道理。
(2)美的原则。语言行为的最高价值追求是真善美在修辞活动中,处处都体现了作者对语言美的追求。语言形式的美主要指语言的声音美产生视听美感,或通过对语言能够产生形式美,譬如排比、对偶、反复、回环、顶真等恰当地使用就能得到和谐美。
(3)得体原则。王希杰《修辞学通论》中说,得体是指在运用语言时,言语思维主体能够根据不同的目的和题旨,根据不同的文体、语体、交际情况、交际对象以及表达方式的需要等因素,选择适合该诸因素的词语,给人以恰切、舒适、和谐、很有分寸的感觉。所谓得体性就是言语主体所使用的语言材料对广义的语言环境的适应性或适应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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