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报录》简介|鉴赏
志怪小说集,二卷二十七条。清陆圻撰,参见附录小传。据《中国文言小说书目》,有潜园集录本、说铃本等。
该书多叙因果报应事,旨在劝善惩恶。如作者在篇后按语中言, “思世人或有恃其势位、负其才力者,少得尺寸广作不良,伤心刺骨无所不至。岂知现世所不报者,即再世之后重泉之下尚有含冤隐毒愿得而甘心焉者。昭其姓名,揭其行事……因将前后始末备载于纪,或亦冥冥之中唤群蒙,而肃官箴之意云。”这便是《冥报录》之名的所由来。
小说从内容上看,大致可分成三类。 第一类写“善有善报”。如“李华宇”条,说海宁县一村夫叫李华宇,为人老实忠厚,本份务农,偶得重病,卧床不起,一日“有二冥差从枕旁出,以牒票示华宇云:汝有名,当死,但汝平生谨厚,俟同牌数十人摄到,最后来取汝耳。”因生平未做坏事,可得缓死,算得上“善有善报”。该书“钟遇哉”、 “崔四官妻”等均属此类故事。
第二类写“恶有恶报”,前生做坏事,后世必遭报应,不但自己受罚,子女亦随遭殃。 如“凌氏女条”,写杭州文学凌聚吉有女十七岁, “忽得奇疾,状若中风,目瞪头旋,言一黑物使头晕欲倒,遍访名医,均不治,方知为鬼所凭。一日鬼忽作语云,我系前世冤家,冥司禀白而来。我本扬州人,汝系扬州察院姓刘。收我若干银两,复毙我命于狱,含冤至今六十载,今来索命。”故事虽然离奇荒诞,但也曲折地反映了贪官污吏诈取钱财、草菅人命的社会现实。
第三类,写轮回转世。做好事则得福报,做坏事则转世为猪狗。 “僧天香”条写有僧人号天香,生前日课法华经,转世有福报,得中某科进士。 “冯南”条则写生前作恶,转世为狗。故事全文如下: “海盐冯南为势家鹰犬,吓诈詹氏三百余金,己亥病死,托梦于其子云,我生前诈詹氏金,今为犬于其家, 受报甚苦。其子往詹氏观之,毛形色状俱如梦中所合,因乞赎归。詹氏以必偿三百金方得请赎归。 之后,人以冯南呼之,此犬摇尾而前。”
在艺术表现上, 《冥报录》以笔记体写成,故事长者可近万言,短则了了数语,比较自然通畅。但由于作者旨在写因果报应,使故事情节多所雷同。不过有些篇章想象奇特,并采用了多种叙述手段,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是志怪小说中较好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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