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虏公案(公案)》简介|鉴赏
题名《退虏公案》、《公案》之小说无传本,然实即明刊《近报丛谭平虏传》。 “退虏”之“公案”,必非“犯罪”、 “断案”之“公案”,“虏”于明末乃习指“后金”之语,《平虏传》首吟啸主人序中言“今奴贼已遁,海晏可俟”,可为书中“平”字注脚。其后清已定鼎,故改名以混迹。乾隆五十三年(1788),《军机处奏准全毁书目》中有《公案》,奏疏中所陈禁毁缘由为“查《公案》,不知何人所撰,系纪明崇祯二年大清兵入大安口,进薄都城之事,大抵皆抄撮塘报、案牍成文,叙次冗杂,中间悖犯字句甚多,应请销毁”。所叙事件及“抄撮塘报、案牍成文”均同于《近报丛谭平虏传》。 又明末有“时事小说”多种,与《平虏传》相继者,有崇祯间刊《辽海丹忠录》、南明弘光元年刊《剿闯小说》等。至清初,此一类书先后遭禁, 《平虏传》理应在劫难逃,但在禁书中无《平虏传》而有《退虏公案》,亦可推知《退虏公案》即《平虏传》,大概为入清以后刻本名。
《近报丛谭平虏传》有明崇祯三年(1630)刊本,现藏日本内阁文库。首吟啸主人序,有图六幅,正文半页8行,行20字,,目录一、二卷各十则,正文第二卷实仅九则,不标回次,则后小字注“邸报”(有6则)或“丛谭”(7则)或“报合丛谭”(6则),以扣合书题,表示材料来源。然邸报、丛谭两部分,文风迥异,作者亦料及此而不顾也。
小说可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前五则,写后金军于崇祯二年九月犯扰顺天府,攻陷遵化、顺义、良乡,攻打固安等,从东、西、南、北四方逼围北京。所到之处,烧杀抢掠,如写遵化女子阴氏为后金军军官强奸后,痛不欲生,幸被潜入城中寻粮之冯铮、褚袍龙所救。激起汉族官民反抗,如写固安刘知县擒斩哨探,率众固守,城破自杀,尸山血河,民众仍伺机反抗。
第二部分为中间七则,写袁崇焕督师入卫,扭回局势,北京转安。祖大寿、满桂出击,清军溃败。清方被捕之可可孤山,越狱后逃窜潜伏,终亦被逮。响马高敬石杀敌三百。右军都督马世龙炮击后金军,迫使其东撤。所掳男女,亦得放回。
第三部分为后八则,写战争余波。在民间则为离合悲欢。如宝坻县古直,逃难中夫妻失散,路逢固安逃难女子,受古直怜救,感其恩义,欲与成亲。古拒绝后,次日遇一男一女,女即古妻,男即固安之夫。两对夫妻重得完聚。又有徐氏女,敌军官欲娶为夫人,佯允拖延,趁其撤退时逃走,夫妻亦得团圆。在朝廷则为奖惩谋画,如兵部人役乘乱造假印图财被诛,盗官树被逮等。大者则为袁崇焕下狱,圣谕整饬诸事, “天下太平”。小说无主干人物及完整故事,属于历史事件之见闻丛钞。
此书于清初遭查禁, 见乾隆四十三年江宁布政使刊《违碍书籍目录》。清初被禁小说多出政治原因,同时被禁之《剿闯小说》,亦持“大明中兴”立场, 《定鼎奇闻》虽已转向,然以《剿闯小说》为蓝本,终不免眷恋旧朝。同时遭禁,均确为“违碍”清政权之原因。
目 次(据《近报丛谭平虏传》):
卷之一
奴酋率虏入冠(丛谭)
奴酋布梯陷遵化(报合丛谭)
奴酋陷顺义良乡县(邸报)
固安县刘伸守城(报合丛谭)
郭壮丁扮乞食探营(报合丛谭)
袁督师率兵入卫(邸报)
刑部狱囚焚监逃窜(报合丛谭)
各路兵将剿御奴酋(邸报)
高敬石伙响马杀贼(丛谭)
马都督炮击奴贼兵(报合丛谭)
卷之二
兵部查恤阵亡将(按: 文佚)
王城捕军捉获囚犯(丛谭)
逃难男妇两节义(丛谭)
奴贼攻郡县蓦陵(丛谭)
刑部疏上御虏数策(邸报)
兵部捉获假印贼犯(报合丛谭)
风传奴书缚督师(邸报)
何其仁等偷盗强劫(丛谭)
徐氏妻诒虏完节(丛谭)
整饬太平诸项事务(邸报)
注:书前有目录,文前有题目,文字有出入。此据文前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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