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书》作品简析与读后感
明末清初孙承泽撰。孙承泽(1592~1676),字耳北,号退谷。崇祯进士,官给事中,李自成进北京后,曾受命为四川顺庆防御使,后又仕清,官至吏部左侍郎,但不久即致仕。该书又名《崇祯事迹》,共18卷。内容主要为大臣章奏,及部分诏谕,偶有作者当年在朝中时的见闻记叙。属资料长编性质。体例仿沈德符《万历野获编》,每篇以四字或五字标题,各篇以纪事之体按年月顺序编排。崇祯为明朝末代皇帝,因清兵入关,缢死于煤山,实录阙如。而记述崇祯一代史事的史书,如《烈皇小识》、《崇祯朝遗事》、《崇祯奏疏汇辑》等,但内容尚不详细,体例亦不完备,该书体例虽与实录不合,但崇祯一代的很多章奏史实,均得以保存下来。且作者曾任职于吏、户、刑、工各部、于朝政、经济十分留心,于北京的政坛事迹也十分熟悉,故所搜集的材料十分珍贵。尤其是保存有一些不见于《明史》及《明实录》的第一手档案材料,具有较高的研究参考价值。如第1卷中《禁交结内侍》条载有崇祯元年(1628)二月诏谕,《禁私阉割》条载有同年五月诏谕,可以反过来印证明代宦官干政之弊。第2卷中《京支钱粮数目》条载有崇祯二年(1629)五月仓场侍郎南居益的奏章,《边镇钱粮数目》条又载有南居益的另一奏章,详细地开列了当时北京及边镇的钱粮支出情况,每年较旧例“共增银六十六万余两”。第4卷中《赈济陕西》条中载有崇祯四年(1631)正月诏谕,称“陕西延绥等处,屡报地方饥荒,小民失业,甚有迫而从贼自罹疑刃者。”间接地反映出高迎祥、李自成起义的背景。又第14卷《襄藩之变》条中,又记有崇祯十四年(1641)二月张献忠、罗汝才攻入襄阳城,杀襄王,发银50万以赈饥民一事,亦属难得。康熙四年(1665)清朝政府曾颁有谕旨,准备修纂《明史》,征求各地官民之家如有记载天启、崇祯时事迹之书,即着送官,虽有忌讳之语亦不治罪。该书即为作者晚年居家期间,为承旨协助纂修《明史》而编辑的。当时未曾刊行,至乾隆间又属禁书,故而传本极少。1989年浙江古籍出版社据浙江图书馆藏嘉业堂抄本为底本,出版有点校本,收入《明末清初史料选刊》,是目前较为通行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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