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的分配》作品简析与读后感
约翰·贝次·克拉克著,此书是美国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作者和泽丰兹(W·S·Jsvans)、孟格(Kavl Menger)属于广义的奥国学派(即边际效用学派)。同时,他又是美国学派创始人。本书创作于1899年。全书共分26章。约26万字。商务印书馆根据麦克米伦公司1938年版译出。在本书中,克拉克提出的主要理论如下:首先,他提出了动态和静态的学说。他在序言中说:“实际的社会总是动态的社会,而这种社会中和我们关系最大的那个部分尤其是动态的。……在所有的变动中,有一些力量在发生作用,使资本和利息在一个时间有了它所依据的标准。尽管海洋里风浪很大,但在波浪中有个理想的水平面,实际的水平面总是围绕这个理想的水平面而变动着。”所以,要了解现实的经济规律,必须首先了解静态的规律。其次,克拉克还根据“资本生产率”、“生产力递减规律”及“效用递减规律”,提出了关于工资和利息的最后生产力的学说,认为社会的收入受着一个自然规律的支配,在这个规律充分发挥作用的情况下,每一个生产因素创造多少财富,各社会集团就会得到多少财富。这就说,工资等于最后单位的资本(即边际单位的资本)的产量。他认为,劳动只创造产品的一部分,而其他部分是由土地和资本创造的。因此,他得出结论,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每个人都得到了自己所创造的产品,所以不存在剥削。再次,他提出了关于企业家的利润的理论。他认为,在静态社会中,没有企业家的利润。由于竞争的结果,企业家的利润趋于消灭。只有在动态社会中,企业家才能得到利润,这种利润是技术进步的报酬,而且这种利润也给工人带来好处,因为它可以提高生产,工资也可以得到提高。克拉克的理论主要是反对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为美国的许多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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