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刑法考》作品简析与读后感
清沈家本撰,邓经元、骈宇骞点校,1985年中华书局出版。
沈家本(1840~1913),字子惇,号寄簃,浙江归安(今浙江吴兴)人。光绪九年(1883)进士。历任天津府知府、保定府知府、刑部左侍郎、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资政院副总裁等职,并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充任修订法律大臣。是清末著名的法学家。他曾建议废止凌迟、枭首、戮尸等刑罚。在历宦的40余年中,大多主管司法。清末实行“新政”,他奉命与伍廷芳等主持修订法律。当时的《大清新刑律草案》、《大清现行刑律》、《大清商律草案》及《刑事民事诉讼法》等,大都在其主持下修成。沈家本一生潜心法律之学,著述甚丰,后人刻有《沈寄簃先生遗书》。本书即是《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的全部内容。该书是系统地整理我国法制史料方面的一部开创性著作。书中博取历代与刑法有关的资料,如刑法制度、刑官建制、律目变迁、各朝赦免、监狱设置、刑具种类、行刑方法,以及盐法、茶法、酒禁、同居、丁年等等,巨细无遗,咸登毕录。所录资料,按目分列,缕析条分,上下几千年,既洋洋大观,而又不显芜杂。对文献的考辩,一般由训诂入手,旁征博引,溯源始终,力求阐发本意。此书对研究我国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发展史,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书后附有《寄簃文存》8卷,是作者学术论著和重要文稿的汇编。它是研究沈家本思想的重要资料。其中一些学术论述,其精辟论断及校勘成果,至今仍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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