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财产的权利》作品简析与读后感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制度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阿道夫·贝利的代表作。贝利是凡勃仑的追随者,是旧制度学和新制度经济学之间承上启下的人物。贝利主张,社会应当朝着“新的公司活动”和“置公司于社会利益之下”的方向发展。所谓“新的公司活动”,是指公司不只为股东服务,也不只为管理者服务,而是为全社会服务。贝利的经济思想和政策主张,对新制度学派的影响很大。《没有财产的权力》为英文版,1959年由纽约Harcourt,Braceand Company出版。中译本由商务印书馆于1962年出版。全书169页,除前言和导论外,分5章:资本的各种习性及其影响;财产的分裂;经济权力的哲学;经济共和国;人民资本主义与苏联共产主义的展望。本书是贝利长期对财产权和管理权研究的一个总结。他力图证明,资本主义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化,财产已经开始由占有者手中过渡到经营者手中。他在本书前言中写道:“无论如何,随着受‘一致公论’的抑制并向其负责的集中了的经济权力的出现,也确实显出了一个民主经济的轮廓。这就在下列两种势力之间确立起一股很好的缓冲力量:可以称为‘民主的’势力,以及其权柄不是得自公众的委托而是得自有历史背景的产权的势力。”正是经济生活的这种变化,对传统经济理论提出了挑战。贝利认为,现代资本主义已演变成人民资本主义,权力的分散已为不同制度之间的经济合作提供了现实的可能。贝利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两种制度虽然有所不同,可是在经济组织上,它们并没有很大区别。”两种制度应该合作,而不是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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