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真诠》的主要内容,《新政真诠》导读
《新政真诠》是晚清维新思想政论集。何启、胡礼垣著。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上海格致新报馆刊印。1920年香港胡氏书斋刊印的《胡翼南先生全集》将其全部收入。
何启 (1859—1914),字迪之,号沃生,广东南海人。早年就学于香港中央书院,毕业后留学英国,入阿伯丁大学学医,又入林肯法律学院学法律。1882年回香港后业律师。1887年创办雅丽氏医院,孙中山曾在该院附设的西医书院肄业。1890年任香港立法局华人议员。1895年参与孙中山筹划的广州起义活动,起草对外宣言。1900年义和团运动时,在港督卜力的授意下,草拟《平治章程》,建议兴中会与两广总督李鸿章合作,据两广 “独立”。
胡礼垣(1847—1916),字荣懋,号翼南,广东三水人。早年就学于香港中央书院,毕业后曾充教习,创办粤报。1885年译《英例全书》。后曾开发南洋小岛,并被苏禄国王礼为客卿。1894年中日战争爆发后曾代理中国在日本的领事事务。后返港为文学会译员。晚年在家研究政治、法律及哲学、佛学。
是书共6编。初编为前后总序及《曾论书后》,二编为《新政论议》,三编为《新政始基》,四编为《康说书后》和《新政安行》,五编为《劝学篇书后》,六编为《新政变通》。
《曾论书后》初刊于1887年夏,由何启用英文作,胡礼垣译成中文。其内容为批驳曾纪泽《中国先睡后醒论》专讲购战舰、筑炮台、保藩邻、防外侮,忽视改革内政的变法,认为这是“本末先后未免混淆,效验工夫漫无次序”。“此等奋发举行者,如酣睡之人或被魔而梦里张拳,或蹈虚而梦中伸脚耳。”同时他们阐明自己的政治观点,认为立国所恃者,“公平之政令而已”。“公与平者,即国之基址也。公者无私之谓,平者无偏之谓也。公则明,明则以庶民之心为心,而君民无二心矣;平则顺,顺则以庶民之事为事,而君民无二事矣。”
《新政论议》初刊于1895年春,也是何启著胡礼垣译。文中阐述了他们的民主理论,认为“横览天下,自古至今治国者惟有君主、民主以及君民共主而已。质而言之,虽君主仍是民主,何则?政者民之事,而君办之者也,非君之事而民办之者。事既属乎民,则主亦属乎民。”同时他们系统论述了变法方案:经济上主张开铁路、广轮船、振兴工商业,改革税收制度;军事上主张训练新式陆军,恢复海军;文化教育上主张兴办新式学校,并为知识分子谋更广泛的出路;政治上主张提高官员俸禄以清除贿赂,废除卖官鬻爵,建立户口制度以强化治安,按照现代社会的需要重新厘定中央各部的职能,建立地方自治制度而由民众直接选举地方官员,建立议会制度“以布公平”,推广新闻事业“以广言路”等。
《新政始基》作于1898年春,为胡礼垣作。内容主要关于理财之道,其中批评了洋务派的官督商办。他认为“官者所以保民而已,民者所以养官而已”,“是官民之责不相混也”。政令之得失、出纳之重轻,是“官与民宜合而谋者”,而货殖之贸迁、商贾之转折,则是“官与民不宜合而谋之者”。官督商办“是民之事而主之以官,也是于不宜合谋者而使之合谋也。”“不宜合而合之,虽在君民最洽之邦,且当绝无疑忌之日,亦戛戛乎其难。中国之官素未得民,中国之民素畏官,官府当此之时,纵使官极惠民,欲民视之如父,民犹疑其为虎,官极爱民,欲民视之如兄,民犹疑其为狼,而况乎未诚而欲令民信,未信而欲令民任也哉?”
《康说书后》由何、胡二人合作于1898年夏初,系读康有为保国会演说后所写,文中认为变法“必先去其骄傲满盈”,应以 “谦虚戒慎”行之,并提出要开中国风气,须改变传统的士农工商阶级次序,效法日本,改为商农工士。文中还批评康有为只废八股而不废经义,指出“是八股犹未废也”。“不知保民、养民、教民何须经义,外洋诸国惟不用经义,故能为所当为,亦犹尧舜三代时无经义,故能日新其德。”
《新政安行》由何、胡二人作于戊戌政变后三月。文中对封建顽固派 “诛党人、分畛域、忌民权、禁日报”多所批评,并仍坚持他们那套变法主张。
《劝学篇书后》作于1899年春,文中对张之洞《劝学篇》中的论说作了全面批判,认为“其论则不特无益于时,然且大累于世”。其中对纲常五伦的批判尤为激烈,认为孔孟之道,“情理而已”。在关于忠爱的问题上,指出: “为国家者不当责一国之忠爱于人民,但当行其所以致人民之忠爱于一国。”
《新政变通》作于1900年冬,文中对各种认为新政窒碍难行的观点作了批驳,认为 “新政者终于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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