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刘向·齐太仓女
亦题《缇萦救父》。西汉传记体小说。刘向撰。原载《列女传》卷六。吴组缃等编《历代小说选》 和李格非等主编 《文言小说》 皆录入。作品描写: 齐太仓令淳于公生有五女,而无一男。当他有罪当刑之时,慨叹自己无儿男,遇上急事无能为力。其小女缇萦悲而上书孝文皇帝,愿入宫为婢; 以赎父罪,使父自新。皇帝怜悲其意,并号令即时废除肉刑。自此之后,把凿脑袋的酷刑改为剃去头发,把抽去筋骨改成抽打,把断脚改为钳成脚镣。淳于公于是得免。故事中的缇萦,是个很有胆识的少女,她敢于冒犯皇帝威严,上书替父赎罪,其行为不仅表现了对父亲的孝道,同时也反映了广大群众的愿望,揭露了以前刑法的野蛮和残酷,从而使部分肉刑得以免除,引起了司法的改革和进步。在那种重男轻女的封建社会里,妇女地位低下,而缇萦的所作所为,无疑是对男女不平等的传统偏见的一种冲击,很有进步意义。故事叙事精当,条理清晰,主脉明确,突出了缇萦救父的事迹,由此显示了缇萦的超人胆识。作品文字典雅,言简意赅。如孝文帝下诏曰:“盖闻有虞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戮,而民不犯。何其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五,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朕德薄而教之不明欤?吾甚自愧。夫训道不纯,而愚民陷焉。”这段文字简洁精警地展现了文帝忆古思今,自我反省的过程。又如对法制改革的结果,只用十二字概括:凿颠者髡;抽筋者笞;刖足者钳。简明扼要,整饰文雅。篇末议论是《列女传》一大特点。本篇亦通过 “君子谓”、“颂曰”两部分发议论,概括全篇,突出主题,发人深思。多少年来“缇萦救父”的故事一直为人们所传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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