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散文作品·论文》简析
林语堂著。发表于1933年《论语》第15、第28期。本文分上、下两篇,是作者论述关于“性灵”问题的主要论著。上篇从公安竟陵派的“性灵”说引入论题,首先阐述了“性灵就是自我”的观点,认为写文章即是“个人性灵之表现”,因此决不能拘束于固定的格套定律;进而指出为文不能“表情不诚,叙物不忠”,定要有个人的真知灼见,才能感动读者;最后批评了金圣叹轻“性灵”而重文法的偏颇,极力提倡发展自我个性的“性灵”之论。下篇不仅提出了“性灵”是“近代散文之命脉”的观点,而且认为“性灵”说“足矫目前文人空疏浮泛雷同木陋之弊”。他在揭示了当前文人因“失性灵之旨”而造成“文学之枯干”的弊端之后,进一步论述了“性灵”以“真”为贵,力主写“真人”,发“真声”,故文章在构思中必以“性灵”授之,落笔为文当在“会心之顷”,最后再次强调文章必“以性灵为主,不为格套所拘,不为章法所役”的结论。本文主张作文应写作者内心的真实感受,发挥作者的艺术个性,这对于散文创作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把作家的视野从现实生活引向个人的内心,一味表现自我和自我个性,这种脱离社会实际的高蹈态度,理所当然地遭到了鲁迅等人的严肃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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