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经典文章赏析·欧阳修《与尹师鲁书》原文|注释|赏析
欧阳修
某顿首,师鲁十二兄书记:
前在京师相别时,约使人如河上。既受命,便遣白头奴出城,而还,言:不见舟矣。其夕,及得师鲁手简,乃知留船以待,怪不如约。方悟此奴懒去而见绐。
临行,台吏催苛百端,不比催师鲁人长者有礼,使人惶迫不知所为。是以又不留下书在京师,但深托君贶因书道修意以西。始谋陆赴夷陵,以大暑,又无马,乃作此行。沿汴绝淮,泛大江,凡五千里,用一百一十程才至荆南。在路无附书处,不知君贶曾作书道修意否?
及来此问荆人,云去郢止两程,方喜得作书以奉问。又见家兄言:有人见师鲁过襄州,计今在郢久矣。师鲁欢戚不问可知,所渴欲问者,别后安否?及家人处之如何?莫苦相尤否?六郎旧疾平否?
修行虽久,然江湖皆昔所游,往往有亲旧留连,又不遇恶风水。老母用术者言,果以此行为幸。又闻夷陵有米、面、鱼,如京洛; 又有梨栗、桔柚、大笋、茶荈,皆可饮食,益相喜贺。昨日因参转运,作庭趋,始觉身是县令矣。其余皆如昔时。
师鲁简中言,疑修有自疑之意者,非他,盖惧责人太深以取直尔。今而思之自决,不复疑也。然师鲁又云暗于朋友,此似未知修心。当与高书时,盖已知其非君子,发于极愤而切责之,非以朋友待之也。其所为何足惊骇,路中来颇有人以罪出不测见吊者,此皆不知修心也。师鲁又云非忘亲,此又非也。得罪虽死,不为忘亲,此事须相见可尽其说也。
五六十年来,天生此辈,沉默畏慎,布在世间,相师成风。忽见吾辈作此事,下至灶门老婢,亦相惊怪,交口议之。不知此事古人日日有也,但问所言当否而已。又有深相赏叹者,此亦是不惯见事人也。可嗟世人不见如往时事久矣! 往时砧斧鼎镬,皆是烹斩人之物,然士有死不失义,则趋而就之,与几席枕藉之无异。有义君子在傍,见有就死,知其当然,亦不甚叹赏也。史册所以书之者,盖特欲警后世愚懦者,使知事有当然而不得避尔,非以为奇事而诧人也。幸今世用刑至仁慈,无此物,使有而一人就之,不知作何等怪骇也。然吾辈亦自当绝口不可及前事也。居闲僻处,日知进道而已。此事不须言,然师鲁以修有自疑之言,要知修处之如何,故略道也。
安道与予在楚州,谈祸福事甚详,安道亦以为然。俟到夷陵写去,然后得知修所以处之之心也。又常与安道言,每见前世有名人,当论事时,感激不避诛死,真若知义者,及到贬所,则戚戚怨嗟,有不堪之穷愁,形于文字,其心欢戚无异庸人。虽韩文公不免此累。用此戒安道,慎勿作戚戚之文,师鲁察修此语,则处之之心又可知矣。近世人因言事亦有被贬者,然或傲逸狂醉,自言我为大不为小。故师鲁相别自言: 益慎职,无饮酒。此事修今亦遵此语。咽喉自出京愈矣,至今不曾饮酒。到县后勤官,以惩洛中时懒慢矣。
夷陵有一路,只数日可至郢,白头奴足以往来。
秋寒矣,千万保重,不宣。
修顿首。
此文见《欧阳修全集·居士外集》卷第十七。
尹师鲁 (1001—1047),名洙,字师鲁,河南洛阳人。宋仁宗天圣二年 (1204) 进士,充馆阁校勘,迁太子中允,历任渭州 (今甘肃陇西县)、庆州 (今甘肃庆阳县)、晋州 (今山西临汾市) 知州。
欧阳修和尹洙是志同道合的好朋友,情同兄弟,亲如手足。欧阳修十分赏识尹洙的人品与才华,他在《尹师鲁墓志铭》中说:“师鲁当天下无事时,独喜论兵,为《叙燕》、《息戍》二篇行于世”,称赞他的经世之才。欧阳修更是推崇尹洙“简而有法”的文风。据邵伯温《闻见录》记载:“钱惟演守西都(洛阳),起双桂楼,建临园驿,命欧阳修和尹洙作记,修文千余言,洙只用五百字,修服其简古”。此后欧阳修有意学习尹洙文风,写成文章常请他提意见,应时改正。欧阳修著《新五代史》也曾约他分撰。尹洙对宋初古文运动的开展是起了先导作用的。
欧阳修写给尹洙的信总共五篇,内容所及大抵畅叙友情、探讨人生哲理、交换文学思想等等。其中第一封写得最长,内容也最为丰富,因而这里着重分析介绍欧阳修写与尹师鲁的第一封书信。
这封信写于景祐三年 (1036),这一年对欧阳修与尹洙来说都是极不寻常的一年,因范仲淹事,他们同遭贬谪,先后离开京都开封奔赴贬所。其间辗转迁徙,多有曲折。后来,尹洙写信给欧阳修,询问情况,作者这封信则是答复尹洙的询问并抒发自己的襟怀。
信的开头部分作者表达了对朋友的关切与思念之情,字里行间、情真意切楚楚动人。范仲淹被贬时,尹洙官馆阁校勘,他见朝廷敕榜朝堂,戒百官为朋党,即上疏说:“仲淹忠谅有素,臣与之谊兼师友,则是仲淹之党也。今仲淹以朋党被罪,臣不可苟免”。因此被贬为监郢州 (州治今湖北钟祥县) 酒税,先于欧阳修离开开封。对于友人这种慷慨悲壮的行为,作者由衷赞叹,后来在《尹师鲁墓志铭》中又特别提及此事:“上书论范公而自请同贬,临死而语不及私”。在政治斗争的漩涡风浪中,他们互相支持,同仇敌忾; 在同遇贬谪、飘零沦落的岁月里,他们依然互相关心,同舟共济。
尽管如此,他们在许多问题上的看法还是不尽一致的。对于这些,作者是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而不是友云亦云地苟合。信的大部分内容则是作者与友人讨论有关为人处事、道德修养方面的内容。其中,有的是纠正朋友的偏狭失当之处,更多的则是表述自己的情怀,以期友人的共鸣与共勉。
师鲁在写给欧阳修的信中谈到欧阳修似乎对自己写《与高司谏书》一事有些疑虑。在这封信里,作者详细谈了自己的想法。说明当事情发生时,他唯一担心的是自己责难别人太严厉,这种做法是否会招来苛刻指责别人来博取直言敢谏的名声,对此事自省无疑后,就不再考虑了,一切处之泰然,不以迁谪之情萦怀。作者这种严以律己、虚怀若谷的高尚情操令人肃然起敬。宋仁宗景佑三年,革新派代表人物范仲淹,上书批评时政,得罪了当朝宰相吕夷简,被贬饶州。这时赞同改革的余安道、尹师鲁、欧阳修也同遭贬谪。
为此,朝臣不平,纷纷论救。但左司谏高若讷,不仅不替范仲淹说话,反而散布流言,诋毁范仲淹。这时作者愤然不平,致书高若讷,为范仲淹辩护,大胆肯定范仲淹的行事为人,以激烈的言词斥责奸佞,他明知这样做自己会“言发而祸应”,但他为国为民义无反顾。充分表现了他刚正不阿的高尚品德和嫉恶如仇的斗争精神。事后,欧阳修被贬为夷陵(今湖北宜昌县)令。当时馆阁校勘蔡襄作《四贤一不肖诗》,“以誉仲淹、靖、洙、修,而讥若讷,都人士〔争〕相传写,鬻书者市之得厚利”(《宋史纪事本末》)。足见人心所向、舆论所归。但对此事也有人惊异和误解。为此信中表示了坚守正道、勇于作为的高尚气节。“而思之自决,不复疑也”。
接下来谈到忠与孝的问题。“师鲁又云非忘亲,此又非也。得罪虽死,不为忘亲”。古人认为,身遭罪罚,陷父母于不义,是忘了父母养育之恩,是不孝。尹洙说“非忘亲”,本意是替欧阳修辩解。而欧阳修则在“忘亲”这一问题本身与尹的见解不同。实际上在封建社会中所谓“忠”和“孝”的矛盾,曾长期争辩不休,所以欧阳修文中说待会面时才能把其中道理讲清楚。后来作者在《新五代史》的一些篇章中也都论及这个问题,提出“忠孝以义则两得”。
谈到遭遇贬谪一事,作者认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做了应该做的事而已。古代正直的士大夫舍生取义,对待砧锧、斧铖、油锅烹炸等杀人刑具视如几案、卧席、枕头、草垫一样平常。而近“五六十年来”,士大夫谄谀成风,苟且因循,因犯颜极谏受到贬谪就变成稀奇少有的事了。作者在这里不是向同样命运的朋友倾诉苦衷,而是告诫朋友千万不要以为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而津津乐道。
文章最后写的是如何正确对待被贬谪一事。“居闲僻处,日知进道而已”。意指两人都在偏远的地方作清闲的小官,每日里只知要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而已。古来许多文人名士,正色立朝,凛然杀身成仁者,而一朝贬谪,则“戚戚怨嗟,有不堪之穷愁形于文字”,“其心欢戚无异庸人,虽韩文公不免此累”。作者虽十分推崇韩愈,但对韩愈在贬谪时期亦作戚戚之文,不能得免于庸俗而深表遗憾。这里对韩文公的批评,与《读李翱文》中所说“不过羡二鸟之光荣,叹一饱之无时尔”,互为表里。在这里作者表现出豁达乐观、积极进取、自强不息的人生观,并以此来勉励朋友。作者提出在贬所要勤官慎职,不作穷愁的文字。并在此后的往来书信中,建议尹洙继续完成在馆阁时共修的《十国志》,表示“吾等弃于时,聊欲因此粗伸其心”。(《与尹师鲁书第二》) 其目的都在于和同时遭贬的朋友互相鼓励。
通览全篇,风格平易流畅,语言含蓄委婉,字里行间充满对朋友的真诚。虽是谦恭客气之辞,却没有一般书生间的虚伪与做作; 虽是率直坦诚的批评,却没有盛气凌人的尖刻与生硬,而是让人感到亲切友善,情理兼融。通览全篇,《与尹师鲁书》不愧是一篇感人至深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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