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乐府民歌《焦仲卿妻并序》原文|注释|译文|翻译|鉴赏
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没水而死。仲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
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
府吏得闻之,堂上启阿母:“儿已薄禄相,幸复得此妇。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阿母谓府吏:“何乃太区区! 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 东家有贤女,自名秦罗敷。可怜体无比,阿母为汝求。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府吏长跪告,伏惟启阿母:“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 吾已失恩义,会不相从许!”
府吏默无声,再拜还入户。举言谓新妇,哽咽不能语:“我自不驱卿,逼迫有阿母。卿但暂还家,吾今且报府。不久当归还,还必相迎取。以此下心意,慎勿违吾语。”新妇谓府吏:“勿复重纷纭。往昔初阳岁,谢家来贵门。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 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谓言无罪过,供养卒大恩。仍更被驱遣,何言复来还?妾有绣腰襦,葳蕤自生光;红罗复斗帐,四角垂香囊;箱帘六七十,绿碧青丝绳;物物各自异,种种在其中。人贱物亦鄙,不足迎后人。留待作遣施,于今无会因。时时为安慰,久久莫相忘!”
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著我绣裌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珰。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上堂谢阿母,母听去不止。“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受母钱帛多,不堪母驱使。今日还家去,念母劳家里。”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新妇初来时,小姑如我长。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出门登车去,涕落百余行。
府吏马在前,新妇车在后,隐隐何甸甸,俱会大道口。下马入车中,低头共耳语:“誓不相隔卿! 且暂还家去,吾今且赴府。不久当还归,誓天不相负!”新妇谓府吏:“感君区区怀。君既若见录,不久望君来。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我有亲父兄,性行暴如雷。恐不任我意,逆以煎我怀”。举手常劳劳,二情同依依。
入门上家堂,进退无颜仪。阿母大拊掌:“不图子自归。十三教汝织,十四能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知礼仪。十七遣汝嫁,谓言无誓违。汝今无罪过,不迎而自归?”兰芝惭阿母:“儿实无罪过。”阿母大悲摧。
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云“有第三郎,窈窕世无双。年始十八九,便言多令才。”阿母谓阿女:“汝可去应之。”阿女衔泪答:“兰芝初还时,府吏见丁宁,结誓不别离。今日违情义,恐此事非奇。自可断来信,徐徐更谓之。”阿母白媒人:“贫贱有此女,始适还家门。不堪吏人妇,岂合令郎君? 幸可广问讯,不得便相许。”
媒人去数日,寻遣丞请还:“‘说有兰家女,承籍有宦官。云有第五郎,娇逸未有婚。遣丞为媒人’,主簿通语言。”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既欲结大义,故遣来贵门。”阿母谢媒人:“女子先有誓,老姥岂敢言!”阿兄得闻之,怅然心中烦。举言谓阿妹:“作计何不量! 先嫁得府吏,后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足以荣汝身。不嫁义郎体,其住欲何云?”兰芝仰头答:“理实如兄言。谢家事夫婿,中道还兄门。处分适兄意,那得自任专? 虽与府吏要,渠会永无缘。登即相许和,便可作婚姻。”媒人下床去,诺诺复尔尔。还部白府君:“下官奉使命,言谈大有缘。”府君得闻之,心中大欢喜。视历复开书:“便利此月内,六合正相应。良吉三十日,今已二十七,卿可去成婚。”交语速装束,络绎如浮云。青雀白鹄舫,四角龙子幡,婀娜随风转。金车玉作轮,踯躅青骢马,流苏金镂鞍。赍钱三百万,皆用青丝穿。 杂彩三百匹,交广市鲑珍。 从人四五百,郁郁登郡门。
阿母谓阿女:“适得府君书,明日来迎汝。何不作衣裳?莫令事不举!”阿女默无声,手巾掩口啼,泪落便如泻。移我琉璃榻,出置前窗下。左手持刀尺,右手执绫罗。朝成绣裌裙,晚成单罗衫。晻晻日欲暝,愁思出门啼。
府吏闻此变,因求假暂归。未至二三里,摧藏马悲哀。新妇识马声,蹑履相逢迎。怅然遥相望,知是故人来。举手拍马鞍,嗟叹使心伤:“自君别我后,人事不可量。果不如先愿,又非君所详。我有亲父母,逼迫兼弟兄。以我应他人,君还何所望!”府吏谓新妇:“贺卿得高迁。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蒲苇一时纫,便作旦夕间。卿当日胜贵,吾独向黄泉。”新妇谓府吏:“何意出此言!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黄泉下相见,勿违今日言!”执手分道去,各各还家门。生人作死别,恨恨那可论! 念与世间辞,千万不复全。
府吏还家去,上堂拜阿母:“今日大风寒,寒风摧树木,严霜结庭兰。儿今日冥冥,令母在后单。故作不良计,勿复怨鬼神! 命如南山石,四体康且直。”阿母得闻之,零泪应声落:“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慎勿为妇死,贵贱情何薄? 东家有贤女,窈窕艳城郭。阿母为汝求,便复在旦夕。”府吏再拜还,长叹空房中,作计乃尔立。转头向户里,渐见愁煎迫。
其日牛马嘶,新妇入青庐。庵庵黄昏后,寂寂人定初。“我命绝今日,魂去尸长留。”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府吏闻此事,心知长别离。徘徊庭树下,自挂东南枝。
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傍。东西植松柏,左右种梧桐。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中有双飞鸟,自名为鸳鸯,仰头相向鸣,夜夜达五更。行人驻足听,寡妇起徬徨。多谢后世人,戒之慎勿忘!
(据影宋本《乐府诗集》)
本诗最早载于《玉台新咏》,题作《古诗为焦仲卿妻作》。郭茂倩把它收入《乐府诗集·杂曲歌辞》,题作《焦仲卿妻》,称为“古诗”。因本诗首句是“孔雀东南飞”,它在诗中有起兴的作用,人们又习惯于用它来命篇。
杂曲歌辞与相和歌辞在体制、内容风格方面都很接近。杂曲歌辞的汉代作品,一部分可能原来是相和歌辞,因为在流传过程中乐谱亡失,难以归类;一部分可能本来就没有入乐,或者是文人模仿相和歌而作,或者是从民间采集而来,尚未经过乐工合乐加工,都是只供观赏的案头之作。后人整理乐府,就把这些失去音乐依据的作品归为杂曲歌辞。除了音乐关系的不同,它与相和歌辞还有一些别的区别。如杂曲歌辞中残章片语比较多,即作品的完整程度有所减低,造成这种后果的部分原因是它与音乐相离异以后流传和保存变得比较困难。又如在杂曲歌辞中有一首长至三百五十余句、一千七百余字的鸿篇巨制,即我们现在所要鉴赏的《焦仲卿妻》,它代表了乐府诗的最高成就。
据诗前小序说,本诗是根据发生于东汉末庐江府(汉郡名,初治在今安徽庐江县西,汉末徙治今安徽潜山县)的一对夫妻在家长的逼迫下双双殉情的真实事件传写而成的。另,《太平御览》卷八二六《织部》载有四言诗《古艳歌》一篇,其词曰:“孔雀东飞,苦寒无衣。为君作妻,中心恻悲。夜夜织作,不得下机。三日载匹,尚言吾迟。”它咏唱的内容和首句起兴与《焦仲卿妻》极为相似,很有可能它是一首较早传唱这一生活故事的作品,《焦仲卿妻》的创作则可能受到过它的一定影响。
本诗是一首描写家庭悲剧的千古绝唱。诗中人物刘兰芝和焦仲卿有着深厚的爱情基础,由此联结起来的婚姻本来应当十分牢固,但在封建礼教制度下婚姻的基础并不是爱情,而是决定于家长的意旨。刘、焦的爱情和婚姻遭到他们家长的破坏,两人同被封建礼教吞噬。这一悲剧的意义在于,它突破了文学作品中把两性生活的不幸归咎于一方(主要是男方)性格缺点的成规,而把批判的锋芒直接指向了封建礼教制度,这是文学创作中思想认识的一次重大超越。
诗人大体上是按照悲剧发展的时间顺序来作叙说,又在人物的对话中插入了少数回忆过去生活的内容,从而延长了作品所叙说的生活进程的时间,使故事和人物形象更趋完整,作品结构却仍显得脉理清晰。全诗由三大段组成:第一段从篇首至“二情同依依”,先写刘兰芝诉说不堪婆婆欺虐,便主动提出“遣归”的要求;再写焦仲卿在母亲面前为妻子说情,未被允诺;最后写刘氏辞别焦家,夫妻约下盟誓,等待早日重新团圆。第二段从“入门上家堂”至“愁思出门啼”,主要写县令和太守前后分别派人为他们的儿子向刘家求婚,刘兰芝难以一再违背她母亲和兄长的逼迫,佯为答应与太守儿子成婚。第三段从“府吏闻此事”至全诗结束,先写刘兰芝与焦仲卿最后一次见面,知道危局已定,盟誓难谐,两人决心以死相抗争;再写迎婚那天刘氏赴池而亡,焦氏闻讯,也挂树而死。他们用自己的生命对封建礼教进行了强烈的控诉,悲剧达成高潮;最后通过刘、焦死后化为连枝比翼的幻境,表达了人民对他们同情和祝愿,并点出警戒世人的创作意图。
《焦仲卿妻》,在叙述艺术上成就极高。诗中人物众多,个个声情毕肖,神态如见。全诗事绪繁杂,矛盾迭出,然而写得圆顺自然,有条不紊。诗歌中的人物语言基本上以浅显通俗的口语为主,诗人的描述语言则常铺以文采,尽管有此区别,两者都生动自然,而且通篇和谐协调。
先看人物塑造。刘兰芝、焦仲卿作为全诗的主角,是诗人用浓墨摹绘的人物,写得最为充分和成功,刘兰芝更是闪发出夺目的光彩。她不但美丽可爱、勤劳能干,而且感情真挚、性格坚毅。她未出嫁前,也曾接受过一些当时社会“妇德”的熏陶,“诵诗书”、“知礼仪”,明白在婆媳相处中自己作为晚辈应该承担的责任和必须具备的克制。婚后,身为府吏的丈夫常在衙府当直,刘兰芝在家中经常与婆婆及小姑相处。她原以为自己的勤快和温顺能够赢得婆婆的好感和信任,可是婆婆不仅任意驱使她,还视她为仇人,对她“久怀”憎恨,充满敌意。如果她满脑子充塞着封建愚孝观念,在那种恶劣的环境中还会忍气吞声地生活下去。但是,刘兰芝并非如此,她尊重自己的人格,不允许他人任意侵凌她做人的权利,“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在封建时代,一个妇人被夫家休回,这是一件多么羞辱之事。刘兰芝却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反抗家长的淫威,主动表示愿意“遣归”,这种勇气和胆量在当时是惊人的。她最后选择了殉情的道路,在这一贞烈之举中,同样也强烈地表现出她不容母兄逼迫自己改嫁、蹂躏自己意愿的可贵人格精神。为维护个人的权利和尊严而反抗、斗争,这是刘兰芝性格中最可贵的地方。其次,还表现在对爱情的真诚执着。她与丈夫感情融洽,若不是婆婆的欺虐、破坏,他们原会充满幸福。她虽然要求从婆家“遣归”,但对自己的丈夫仍一往情深,两人在分手时约下“誓天不相负”、“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的盟言,期望重新团聚。实际上,她主动提出“遣归”,并非想与焦仲卿结束夫妻关系,而是有要求丈夫来帮助自己一起改善家庭生活的愿望。在娘家,她牢记与丈夫“不离别”的“结誓”,丝毫不为县令和太守的家境、地位所动心,力拒与他们儿子结婚,由于遇到兄、母的强力摧迫,她宁愿抛弃生命,也决不叛离爱情。从刘兰芝身上,我们看到了古代中国的妇女要求尊重个性、尊重爱情的意志和信念。
焦仲卿也是诗人正面歌颂的形象。他诚实厚道,有正义感。与刘兰芝相比,他缺乏妻子那种强烈的个性精神。他对母亲的专横跋扈虽不满意,却不敢坚决抗争;对妻子的处境虽然同情,却又无力加以保护,这是他性格的缺点和软弱的地方。但他对妻子爱得很深很专,毫不含糊,即使他所敬畏的母亲肆意进行挑拨调唆,也不能改变他对妻子的一片深情。他在母亲面前一再表示:他与妻子“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送妻子回家的时候,他又向她表明自己的心迹:“誓不相隔卿! ……不久当还归,誓天不相负!”后来,他听说刘兰芝已经允诺太守儿子的婚事,心急如燎,匆匆“求假”赶来责问刘氏何以置昔日誓言于不顾,当他明白这是自己的误会后,即与妻子一起下定了殉情的决心。最后,他不顾母亲劝止以死向封建礼教和顽狠的家长进行了反抗,与刘兰芝共同演出了爱情生活中极其悲壮的一幕。对爱情的专诚向往,在这方面他可以与妻子相为比美,也正因为这样,他赢得了读者不衰的同情和好感。
焦母、刘兄是诗人直接挞伐的对象,刘母在这场悲剧中也起了不光彩的作用,诗人对她也有贬责,然较前二人为轻缓。她们共同形成了扼杀刘、焦爱情的一方。焦母脾性暴毒,心肠冷酷,异常专断。尽管刘兰芝小心伺奉,勤劳操作,焦母仍认为“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蓄意将她遣赶出门。她的意旨只许别人顺从,不许稍相违迕。焦仲卿为妻子说了几句公道话,她一听怒不可遏,厉声斥责:“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吓得仲卿赶紧住口。她滥使家长的权力,绝不允许儿子支配自己的婚姻,“汝岂得自由”一语,极为鲜明地反映出她控制他人的欲望或心态。在这样一个家长的辖制下,焦、刘夫妇心情的沉闷和压抑是可想而知的。不仅如此,她还持着浓重的封建等级观念,常以其子“仕宦于台阁”而自傲,看不起“生小出野里”的刘兰芝,并振振有词地说:“贵贱情何薄?”意谓以贵夫休弃贫妇根本不能算什么薄情。对她来说,纯洁的爱情完全是一种陌生的东西。然而可悲的是,不能理解爱情的人却又掌握着支配他人婚姻的权力,这怎么能不酿造出人间悲剧! 诗人对刘兄着墨不多,然其形象却跃然纸上,呼之欲出。读者先是通过刘兰芝之口的介绍,初步了解了他的劣性,“我有亲父兄,性行暴如雷,恐不任我意,逆以煎我怀”。后又写他知道刘兰芝第二次拒婚,勃然大怒,“阿兄得闻之,怅然心中烦,举言谓阿妹:‘作计何不量! 先嫁得府吏,后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足以荣汝身。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这两处简短的描述,把刘兄凶神恶煞加势利小人的面貌和心地刻画得入木三分。刘母同情女儿的遭遇,在再婚问题上对女儿的意愿也有所尊重,这些表明她还有一定的人情味,然而她毕竟未能真正理解女儿的心情,两次与媒人谈话,口气一次比一次软,最后更是直接参与催促女儿再嫁。刘、焦之死,也有她不可推卸的一份责任。
再看作品谋篇布局的特点。一、开头直截了当。本篇一开始,除用“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作为起兴外,诗人径直就把叙述的笔触伸到已呈激化状态的婆媳矛盾,至于刘兰芝未嫁前的情况,她和丈夫结婚三年中的生活及如何会与婆婆产生矛盾,凡此种种,诗人仅通过刘兰芝十几句回忆之词予以补叙。这样安排有利于突出主干,集中主题。二、注意伏笔和照应。这方面的例子很多。先说伏笔:焦仲卿送刘兰芝回家,刘兰芝在向丈夫表明心迹后,紧接着又透露她的长兄性行暴躁,“恐不任我意,逆以煎我怀。”这一方面介绍了刘家成员的情况,作为两段之间的过渡,更主要的作用则是为后来刘兄逼妹改嫁伏下了一笔。又如焦仲卿向焦母表示自己与刘兰芝“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以示两人情笃意厚,同时也为最后焦氏随刘氏之后自尽预设了可能。下面说说诗篇中的前后照应。刘兰芝与丈夫分手,曾发下誓言:“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意谓两人对爱情忠贞不渝。后来焦仲卿误以为刘兰芝已经同意与他人结婚,于是急忙赶来,以当日的誓言对她进行讽喻:“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蒲苇一时纫,便作旦夕间。”其他如焦母前、后两次谈到要为她儿子向“东家贤女”求婚,刘兰芝和刘母分别叙起兰芝未出嫁前的情况,甚至诗歌开头“孔雀东南飞”的起兴与结束部分“中有双飞鸟,自名为鸳鸯,仰头相向鸣,夜夜达五更”之间,都存在着互相照应的关系。这些伏笔和照应的频繁出现,密切了诗篇各个部分的联系,增强了作品的整体感。三、重视结构的逻辑意义。刘兰芝被遣归家以后,诗人没有接着写府君张扬隆重地为他家五少爷向兰芝求婚,而是在这中间插入了一小段县令为其家第三郎求婚的简短情节。叙事结构上作如此安排,一方面使作品显得更真实可信,另一方面这也是作品内在的一种逻辑要求。求婚之家由县令变成府君,意味着财势的进一步增大,刘兄、刘母势利之心终于受到强烈的诱发,尤其是刘兄竭力逼迫兰芝改嫁,不容她拒绝。如果不先写县令家求婚被拒一节,则不足以写尽刘兄之丑、刘母之俗,也不能显出刘兰芝遭受环境逼迫的极端严重,这样就会使人物性格的发展和悲剧主题的实现在逻辑力量上受到削弱。
全篇大部分由人物的对话组成,浅显通俗,口吻毕肖,兰芝之灵慧坚毅,仲卿之厚道诚笃,焦母之专横冷酷,刘兄之愚劣躁暴,无不通过个性化的对话得到鲜明的反映。诗人的描述语言不多,与对话部分相比,描述语带有较多的文采(对话中只刘兰芝“妾有绣腰襦”至“绿碧青丝绳”一段文采华美)。尽管这些较有文采的部分很可能经过文人的润色加工,但其铺叙的手法却是民间乐府的一个特点。《焦仲卿妻》里的三段文采斐然的铺叙,在作品中不仅起着调剂气氛和变换叙事节奏的作用,对抒写人物感情和表现作品主题也有一定的意义。第一段“妾有绣腰襦”,历叙物之贵,正写出了刘兰芝内心的苦悲和她对丈夫的挚情。第二段“鸡鸣外欲曙”到“精妙世无双”,形容刘兰芝离开焦家时的精心打扮,美艳无比,显出她庄重、自尊的品性。第三段“青雀白鹄舫”到“郁郁登郡门”,极力夸饰府君家迎婚的豪华排场,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刘兰芝忠于爱情不为富贵所动的高尚情操。这些诚如前人所说:“此皆似不紧要,有则方见古人作手,所谓没紧要处便是紧要处也。”(谢榛《四溟诗话》)
上一篇:诗歌·汪元量诗《湖州歌》原文|注释|译文|翻译|鉴赏
下一篇:散文·仲长统文《理乱篇》原文|注释|译文|翻译|鉴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