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钱大昕文《弈喻》原文|注释|译文|翻译|鉴赏
予观弈于友人所。一客数败。嗤其失算,辄欲易置之,以为不逮己也。顷之,客请与予对局,予颇易之。甫下数子,客已得先手。局将半,予思益苦,而客之智尚有余。竟局数之,客胜予十三子。予赧甚,不能出一言。后有招予观弈者,终曰默坐而已。
今之学者,读古人书,多訾古人之失;与今人居,亦乐称人失。人固不能无失。然试易地以处,平心而度之,吾果无一失乎?吾能知人之失,而不能见吾之失;吾能指人之小失而不能见吾之大失。君求吾失且不暇,何暇论人哉?
弈之优劣,有定也。一著之失,人皆见之;虽护前者,不能讳也。理之所在,各是其所是,各非其所非。世无孔子,谁能定是非之真? 然而人之失者,未必非得也;吾之无失者,未必非大失也;而彼此相嗤,无有已时,曾观弈者之不若已!
(据四部丛刊本《潜研堂文集》)
《弈喻》短小精悍,内容由事与理两部分构成,联结它们的是“喻”。事中寓理,理凭事出,通过下棋做比喻,说明生活中的一个哲理。这种以事喻理的写法,是我国古代散文的传统手法。这种笔法,将抽象的道理通过浅显易懂的比喻生活化、具体化、形象化,缩短了与接受对象之间的距离,容易为读者感受、理解、把握。
写事部分有两显著特点。第一是“予”的内心感受、心理动态流贯全部写事的文字中间。叙事中“予”字反复出现,首一句便是“予观弈于友人所”。以“予”开篇之后,写事当中又六次出现“予”。第二次、第三次出现,是“客请与予对局”,而“予颇易之”,表现出一种不以为然的感情和态度。第四、五、六次出现,与前述情况完全不同了,“予”已经陷入输棋的困境之中,将近半局时,“予思益苦,而客之智尚有余”,终局之时,“予”输十三子,羞愧之情已形于面容。第七次出现,吸取这次的教训,而今而后“予”只是默坐,不再有“嗤其失算,辄欲易置之,以为不逮己也”的轻狂心情,把“予”内心感受、心情变化写得有血有肉,活跳跳地,具有一定艺术魅力。第二是事例叙述得完整且有波澜。整个下棋过程写得有头有尾,首先写“予”看别人下棋,嗤笑屡次失败的客人。其次写“数败”的客人,请“予”对弈,下数子,“客已得先手”,“竟局数之,客胜予十三子”,使得“予赧甚,不能出一言”。最后写“后有招予观弈者,终日默坐而已”,不敢再有讥笑失败一方的想法。写得一波三折,有波有澜,引人入胜。
说理部分,并没有因为文字短小而影响和限制了论说,道理虽不复杂,但讲得比较深刻。中心论点是: 观人之失易,见己之失难。为了深入地阐述这个论旨,作者从两个层面向深开掘。第一层,说明怎样才能公正地评价一切事物:“易地以处,平心而度之。”否则只能见人之失而以为“吾果无一失”。第二层,说明“理之所在,各是其所是,各非其所非”,孰是孰非,比“弈之优劣”更难确定,因此更需要正确认识己之“失”,否则会“彼此相嗤,无有已时”。层层发掘,使说理逐渐深入。
从形上看,《弈喻》写事归写事,说理归说理,似乎有分割之弊,实际上事与理紧紧地胶合为一体,联系的纽带就是“喻”。观人之失易,观己之失难这个道理,是以下棋为喻而来的。写事时,这番道理已经很得要领地潜含在观弈和对弈的记叙中;写理时,顺适叙事的情势从中引出此番道理,使论旨从潜存在变为显存在而后着力把理讲明白,讲透彻。不仅文意贯通全篇,而且字面上说理部分也常常与写事部分呼应,如“弈之优劣,有定也。一著之失,人皆见之,虽护前者,不能讳也”,“曾观弈者之不若已”,直接用文字与叙弈部分观照,从而从表象上也将前事、后理交织起来。
《弈喻》是一篇袖珍短札,言简意赅,耐人寻味。体小而精深,它所阐发的哲理和表达内容的手法,至今仍有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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