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郑燮2
板桥诗文,最不喜求人作叙3。求之王公大人,既以借光为可耻;求之湖海名流,必至含讥带讪4,遭其荼毒而无可如何5,总不如不叙为得也。几篇家信,原算不得文章,有些好处,大家看看;如无好处,糊窗糊壁,复瓿复盎而已6,何以叙为!
乾隆乙巳7,郑燮自题。
1引:文体名,即序。2郑燮(1693-1765):号板桥。清文学家、艺术家。有《郑板桥集》。3叙:通“序”。4毁谤。5荼(tu)毒:毒害。6瓿(bu):小瓮。盎:盆。7乾隆己巳:即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乾隆:清高宗年号。
【析点】 板桥家书共十六封,都是写给他弟弟的,大部分写在范县、潍县任上。他的家书多叙家事,却于其中时时流露出对贫苦人民的同情,表现出对他们的关切。由于他长期生活在民间,对农民有所了解,而对读书以求高官厚禄的人十分鄙视,因而在家书中发出了大胆的进步的议论——“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夫……”家书也写到如何读书、写文章、做人……无论抒情、叙事、议论,直抒胸怀,脱口而出,质朴坦率,表现了他善良正直的人格。
家书结集不求人作序而自为“小引”。小引中首先表明一向“最不喜求人作叙”的态度,板桥的人品性格不屑于拜求“王公大人”;他也深知,自己的思想情趣与“湖海名流”格格不入,总不如自为小引,信笔随 口说几句真心话来得痛快。至于家书,本来就是亲人间真情真意的表露,他人觉得“有些好处”,看看也可,否则“糊窗糊壁,复瓿复盎”均无不可,这又是何等洒脱。短短一篇小引,一个活生生的板桥形象树立于读者面前。
上一篇:《“抿”字》原文|翻译|赏析
下一篇:《《尚书别解》序》原文|翻译|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