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唐顺之1
谨具布被一端2,奉为令爱送嫁之需3,布被诚至质且陋矣,然以之厕于刺绣结绘4、绫绮绡金5、缀翠玄朱6,错陈之间,则如苇萧土鼓,而与朱弦玉磬,金钟大镛相答响7,乃更足以成文。又如贵介公子8,张筵邀客,珠履貂冠,狐裘豹袖,联翩杂座,既美且都9;而有一山泽被褐老人10,逍遥曳杖其间,乃更足以妆点风景,而不失其为质且陋也。且夫桓少君之事11,兄之所以养成闺行,而出乎习俗之外者,岂足多让古人哉!素辱知爱,敢以家之所常用者为献,而侑之以辞12。不然,亦愿兄受之,而以畀之媵仆之用可也13。
1唐顺之(1507-1560):字应德,明代文学家,“唐宋派”领袖之一 有《荆川先生文集》。2. 端:古布帛长度名,一端为两丈。3 令爱:对对方女儿的尊称。4 厕:旁置。5 绫:光如镜面有花卉状的丝织物。绮:有花纹的丝织品。绡金:用金或金色丝线做装饰。6 玄:通“悬”。7大镛:大钟。8贵介:尊贵。介:大。9 都:美盛,漂亮。10被褐:穿着粗布衣服。被:通“披”。11桓少君:东汉鲍宣妻,她初嫁鲍宣,鲍宣不悦其随嫁之盛,桓少君于是去掉服饰,更著短布裳,与鲍宣共挽鹿车归里。12侑(you):劝。13畀(bi):给予。媵(ying):随嫁的人。
【析点】 按照世俗常规,朋友嫁女,应该馈以贵重的礼品致贺。然而唐顺之却反其道而行之,随的“份子”只是“布被一端”,并同时附致此信,劝勉友人要质朴节俭。在以奢华为荣的时尚里能够做到这一点是难能可贵的。
作者在短信中处处以布被之质朴与绫绮之华贵作对比,连用两个贴切生动的譬喻,盛赞质朴之美。第一个譬喻从听觉角度入手,以“苇萧土鼓”与“朱弦玉磬、金钟大镛”相答响作比;第二譬喻则以“一山泽被褐老人”,“逍遥曳杖”于“珠履貂冠、狐裘豹袖”之间作比,这又是从视觉角度入手去写。接着作者引用历史上桓少君“著短布裳”嫁鲍宣的典故,强调在豪华富贵之中不要忘记节俭,劝勉友人当不让古人而出乎习俗之外。
嘉靖初年,以唐顺之为首的唐宋派起来反对以“前七子”为首的复古派。唐顺之反对写文章句模字拟,徒有形貌;主张“直抒胸臆,信手写出,如写家书”,强调要有“本色”。这些文学主张与他在这封书信中强调质朴美具有一致性。此外,这封短信直到今天仍不失其现实意义。唐顺之的做法与主张或许能带给我们一些启发与思考。“出乎习俗之外”,今人也该有不让古人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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