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王献之2
虽奉对积年3,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类之畅4。方欲与姊极当年之足5,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6。诸怀怅塞实深7,当复何由日夕见姊耶!俯仰悲咽,实无已无已,惟当绝气耳!
1 本文载于《全晋文》。郗(xī)氏:郗道茂,王献之前妻。王献之因奉旨与公主结婚不得不与她离异。2 王献之(344-386):字子敬,东晋书法家,其父王羲之。《隋书经籍志》载,有文集十卷。3 积年:多年。4 触类:情意相投。5 姊:即郗氏。6 乖别:离别。乖:违背,不合谐。7:怅塞:惆怅抑塞。
【析点】 这是东晋书法家王献之临死时写给前妻郗道茂的一封绝笔情书。因后代以之作为临摹的字帖,故又称《别郗氏帖》《奉对帖》。
献之一生书法有成,而婚姻不幸,由于早年“以选尚新安公主”,奉旨与公主结婚,而被迫与爱妻郗氏离异,成为封建社会不合理婚姻制度的牺牲品。离婚后,献之难舍旧情,对郗氏一往情深,却无从相见。他把离婚看作是自己犯下的终身大错,至死追悔不已。据《晋书》记载,献之病危之际,“家人为上章,道家法应首过,问其有何得失,对曰:‘不觉余事,惟忆与郗家离婚。’……俄尔卒于宫”。
信中作者直抒胸臆,有对封建婚姻制度的不满与痛恨,有对生离死别的痛惜与无奈,有对往事的忏悔与自责。“诸怀怅塞”,就是出于对爱妻至死不渝的一片深情。献之并不认为位尊的公主就比位卑的郗氏可爱,他把情意相投看作是婚姻生活的最大欢乐。这在封建时代是难能可贵的。短信虽然前后只有四句话,却情理贯通,形神统一,凄恻哀婉,催人泪下,实为真情熔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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