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文·祭文研究·祭文产生的渊源
我国是个文明古国,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汉赋洋洋洒洒,气势雄浑,诗词丰富多彩,意蕴深远,戏曲情真意切,扣人心扉,各种体式数目之多,汗牛充栋。但其中哀悼之作,则多见于文而少见于诗,盖以文更可曲尽人意。许多祭文精华,感天动地,沁人心脾,至纯至真,体现了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文化底蕴和优秀的传统美德。今天,我们穿越时空隧道,探究古代祭文产生的历史渊源,对于我们理解、赏析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重新认识祖先对死亡这一永恒存在的感知、思索和慨叹大有裨益。
所谓祭文,即指以散文(包括骈赋)形式出现的告祭死者或天地山川等神祗时所读的文章。我们所说的祭文,主要就祭人者而言,它略等于现在的悼词。追根溯源,其产生的原因有三。
一、古代祭文适应了吊死慰生、陈哀抒悲的客观要求。
追忆死者生平,抒写生者长恨,或肝肠寸断,或痛不欲生,或告慰九泉,或默祷致哀……凡此皆为巨大的情感所驱遣和冲击,把莫大的心灵感触用文字转化为一种物化形态,应该说形式亦是多样的,如挽歌、诗歌、挽联等等,如《诗经》中的《唐风·葛生》、《秦风·黄鸟》,《楚辞》中的《九歌》、《招魂》、《大招》诸作,无不悱恻缠绵,意蕴深远。但是,无论是诗词,还是挽歌、挽联,都由于其形式所限不能尽诉哀情,曲传人意,使人心存意犹未尽之感。于是,祭文遂应运而生。悲痛之极可“呜呼哀哉!呜呼哀哉!”痛诉之时可“生不能相养以共居,殁不能抚汝以尽哀,敛不得凭其棺,窆不得临其穴”(韩愈《祭十二郎文》)。句子可长可短,句法可排比可对偶,亦可娓娓道来,亦可仰天长叹,篇幅长短不限,句法灵活自如,使哀莫大于死别、悲莫甚于生吊的情感宣泄得淋漓尽致。
二、祭文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产物。
中国作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自周公倡导礼仪之风,至孔孟儒学成为影响后世中国的主流思想,更是将重德慎罚、忠孝仁义思想意识发扬光大,乃至少敬老、强扶弱、爱国、忠君、明礼等成为吾辈为人处世的不变法则,欺君不孝、卖国求荣成为我们深恶痛绝的反伦理反礼仪大逆行径。古代祭文,反映了古人对人生规律的强烈关注和对生命价值的自觉反省。乔治·桑培耶纳曾指出:“一个有真正审美知觉的民族,创造出传统的形式,通过代代传诵意味深长的固定主题,表达出生活中朴素的哀怨情怀。”古代祭文正是中华民族创造出的,表现对死亡这一“固定主题”进行审视而抒发哀怨情怀的传统形式,这是民族的东西,也唯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三、古代祭文发生发展与古代祭祀礼仪和丧葬习俗密切相关。
在繁缛复杂的古代礼仪中,祭祀居于十分显赫的地位。《礼记·祭统》曰:“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作为古代宗教重要组成部分的祭祀活动,是灵魂不死的观念和鬼魂崇拜的信仰开启了丧葬习俗的发生。《周易·系辞传》曰:“古之葬者,厚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祭祀的习俗日趋繁杂、隆重。在众多的丧葬礼仪中,作为祭悼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时至今日,仍有死以祭文哀悼的形式。中国古人“慎终追远”的意识,而“事死如事生”就构成了中国古代丧礼的基本原则,进而祭文亦即成为对这一基本原则的重要实现形式。同时,祭文又是宣传传统文化,瞻仰前辈丰功伟绩,教育后世,团结后人及高扬正气,抨击邪恶的重要方式之一。正由于祭文的出现,使“死亡的可能性中还有一种更深的意义,有一种冒险拼搏的动力……不免一死的意识,不仅丰富了爱,而且建构了爱。”先辈夫祭妻,妻祭夫,子祭父母,父母哭子,弟告亡兄,师哀弟子,情真真,意切切,字字句句,力透纸背,爱的魅力得到充分展现。今天我们细数拜读,谁又能不怦然心动,凄然神伤,潸然泪下而自省、自勉、自强呢?
“浮生虽多途,趋死唯一轨”(韩愈《秋怀诗》之一),这是自然不变的永恒法则。但生者对死者的价值认同、情感寄托却为我们留下了更为可贵的东西。那些至情至性的艺术佳品,若对其产生根源有一认识,再细细品味,会更感其可读、可感、可传、可承。
(本文题为《浅析古代祭文产生的渊源》 作者:刘明湖,兰州市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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