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观止·明文·高启·书博鸡者事
博鸡者袁①人,素无赖,不事产业。日抱鸡呼少年博市中,任气好斗,诸为里侠者皆下之。
元至正②间,袁有守③多惠政,民甚爱之。部使者④臧,新贵,将按郡⑤至袁。守自负年德,易之⑥,闻其至,笑曰: “臧氏之子也⑦。”或以告臧,臧怒,欲中守法。会袁有豪民尝受守杖,知使者意嗛守,即诬守纳己赇。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袁人大愤,然未有以报也。
一日,博鸡者遨于市,众知有为,因让之曰: “若素名勇,徒能藉贫孱者耳。彼豪民恃其赀,诬去贤使君,袁人失父母。若诚丈夫,不能为使君一奋臂耶?”博鸡者曰: “诺。”即入闾左⑧呼子弟素健者,得数十人,遮豪民于道。豪民方华衣乘马,从群奴而驰。博鸡者直前捽下提殴之。奴惊,各亡去。乃褫豪民衣自衣,复自策其马,麾众拥豪民马前,反接,徇诸市,使自呼曰: “为民诬太守者视此!”一步一呼,不呼则杖,其背尽创。豪民子闻难,鸠宗族僮奴百许人,欲要篡以归。博鸡者逆谓曰: “若欲死而父,即前斗;否则阖门善俟,吾行市毕,即归若父,无恙也。”豪民子惧遂杖杀其父,不敢动,稍敛众以去。袁人相聚从观,欢动一城。郡录事⑨骇之,驰白府。府佐⑩快其所为,阴纵之不问。日暮,至豪民第门,捽使跪,数之曰: “若为民不自谨,冒使君,杖汝,法也。敢用是为怨望,又投间⑪蔑污使君,使罢,汝罪宜死。今姑贷汝,后不善自改,且复妄言,我当焚汝庐,戕汝家矣。”豪民气尽,以额叩地,谢不敢,乃释之。
博鸡者因告众曰: “是足以报使君未耶?”众曰: “若所为诚快,然使君冤未白,犹无益也。”博鸡者曰: “然。”即连楮为巨幅,广二丈,大书一“屈”字,以两竿夹揭之,走诉行御史台⑫。台臣弗为理,乃与其徒日张“屈”字游金陵市中。台臣惭,追受其牒,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方是时,博鸡者以义闻东南。
高子曰: “余在史馆⑬,闻翰林天台陶先生⑭言博鸡者之事。观袁守虽得民,然自喜轻上,其祸非外至也。臧使者枉用三尺⑮,以雠⑯一言之憾,固贼戾⑰之士哉!第为上者不能察,使匹夫攘袂群起以伸其愤,识者固知元政紊弛而变兴自下之渐矣。”
〔注〕① 袁: 袁州路,治所在今江西宜春。② 至正: 元顺帝年号(1341—1368)。③ 袁守: 袁州路隶属江西行省。路设总管府,袁守即袁州路总管。袁州在隋、唐为宜春郡。故本文借用“守”即郡太守来称呼袁州路总管。④ 部使者: 指江西湖东道肃政廉访司。肃政廉访司元初称提刑按察司,至元二十八年(1291)改称。每道廉访使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此处称“部使者”,是借用汉武帝时“部刺史”的名称。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分天下为十三部(州),置部刺史,职掌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汉书·百官公卿表》及注)。⑤ 按郡: 按察所管各郡。元朝的“路”相当于隋、唐的“郡”。⑥ 易之: 轻视他。⑦ 臧氏之子: 臧家那个小子。《孟子·梁惠王下》: 鲁平公将见孟子,被所宠爱的小臣臧仓阻止。孟子知道后说: “吾之不遇鲁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臧氏之子”出典于此,故部使者听到后认为袁守藐视他,十分恼怒。⑧ 闾左: 闾,里门。古时富强人家居里门之右,贫弱人家居里门之左。此言贫苦人家聚居处。⑨ 郡录事: 《元史·百官志七》: “录事司,秩正八品。凡路、府所治,置一司,以掌城中户民之事。……二千户以上,设录事、司候、判官各一员。”⑩ 府佐: 总管府的佐官。当时袁州户逾十万,为上路,佐官有同知、治中、判官各一员。⑪ 投间(jiàn 谏): 找空隙,趁机会。⑫ 行御史台: 元代中央设御史台,掌纠察百官善恶,政治得失。又在各重要地区设行御史台。此处行御史台指江南诸道行御史台,以监江浙、江西、湖广三行省,统制江东、江西、浙东、浙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十道,江西湖东道肃政廉访司即其所属。驻地有扬州、杭州、江州(九江),至元二十三年(1286)迁于建康(即下文之金陵,今江苏南京)。⑬ 史馆: 国家编修史书的机构。高启于明洪武初年被召修《元史》,授翰林院国史编修官。⑭ 天台陶先生: 指陶凯。凯字中立,临海(今属浙江)人。洪武初以荐征入纂修《元史》,书成,授翰林应奉。天台与临海两县相邻,明俱属台州府。⑮ 三尺: 古代把法律条文写在三尺长的竹简或木简上,故称为“三尺法”,或简称“三尺”。⑯ 雠: 报。⑰ 贼戾: 阴险凶狠。
司马迁在《史记·游侠列传》中,对闾巷的游侠作了高度评价,说他们“言必信,行必果,已诺必诚”,而在帮助别人摆脱困境、昭雪沉冤之后,又“不矜其能,羞伐其德”,像朱家的“专趋人之急,甚己之私”,郭解的“既已振人之命,不矜其功”,“修行砥名,声施于天下,莫不称贤”,是值得称道的。于是“以武犯禁”的游侠,才引起社会的注意,得到士大夫的承认。高启这篇《书博鸡者事》,就是对那个“其行不轨于正义”的游侠,给予由衷的歌颂,而对那个“枉用三尺,以雠一言之憾”的权贵,给予应有的鞭挞的。但其意义,远远超出了对个人的褒贬,而是把批判的锋芒,伸进了社会的核心,政治的深层。
高启在这个政治小品中,塑造了一个令人敬慕的游侠形象。他“素无赖,不事产业。日抱鸡呼少年博市中”,颇有点像《游侠列传》中的剧孟“好博,多少年之戏”。他“任气好斗,诸为里侠者皆下之”,又有点像郭解的“慨不快意,身所杀甚众”,以故“解出入,人皆避之”。这么寥寥几笔,便把博鸡者的性格特征勾勒了出来。他容貌不足以动众,言语不足以惊人,只是一个好博好斗的“无赖”而已。然而就是这个“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五人墓碑记》)的人,作出了惊世骇俗、“义闻东南”的事来。这为突出博鸡者后来的有勇有谋、敢作敢为作了很好的铺垫和反衬,在艺术构思上叫做“蓄势”,叫做“欲扬先抑”。跟那些从概念出发,把正面形象塑造成高大、完美的典型,是没有丝毫共同之处的。当他遨游于市,人们责备他空有勇者之名,而对豪民的诬陷贤良,却不敢攘袂奋臂,挺身出来伸张正义时,便立即“入闾左呼子弟”,把那个衣华衣、乘肥马、从群奴,招摇过市的豪民拦住,抓下马来,饱以老拳,扒了他的衣服,骑上他的大马,反绑着他的双手,指挥群众簇拥着那个豪民游街示众,并强迫其边走边喊道: “为民诬太守者视此!”“不呼则杖,其背尽创”。这么一出大快人心的威武雄壮的活剧,却是这个博鸡者导演出来的,从而突出了这位游侠的高大形象。等到豪民的儿子“鸠宗族僮奴百许人”,准备把豪民拦抢回去时,如果博鸡者慑于强敌,稍有动摇,就毁了他的侠义形象;如果摆开阵势,任气斗狠,就要酿成流血的惨案。在这危急时刻,博鸡者胸有成竹,指挥若定,迎上前去对豪民的儿子说: “若欲死而父,即前斗;否则阖门善俟”。几句话杀住了对方的威风,迫使他为了父亲的安全,不得不“敛众以去”。这个袁人聚观,欢动一城的喜剧,还是这个博鸡者导演出来的。说明这个博鸡者,不但喜欢斗力,而且善于斗智,从而进一步丰满和完善了这个游侠的形象。到了日暮,队伍游到了豪民的门口,博鸡者又把豪民抓来跪着,历数其罪行说: “若为民不自谨,冒使君,杖汝,法也。敢用是为怨望,又投间蔑污使君,使罢,汝罪宜死。今姑贷汝,后不善自改,且复妄言,我当焚汝庐,戕汝家矣。”这一席话,既肯定了袁守的杖责豪民,是完全合法的;又指出了豪民的蔑污袁守,是罪在不赦的;还警告了那个横行街坊的豪民,如果“不善自改,且复妄言”,就要焚其庐,戕其家,迫使那个平日作威作福的豪民,不得不“以额叩地,谢不敢”,然后放了他。这么一出“匹夫攘袂群起以伸其愤”的活剧,也是这个博鸡者导演的。通过上述三个细节的描写,博鸡者的形象就更加鲜明,更加突出了。写到这里,虽然正义得伸,人心大快,然而袁守之冤未白,官未复,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效果,于是人们又向博鸡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说明人们不但信赖博鸡者的任侠精神,而且对他的才能和智慧也是深信不疑的。果然,博鸡者没有辜负人们的信赖和期望,使出了“连楮为巨幅,广二丈,大书一‘屈’字,以两竿夹揭之,走诉行御史台”的一“招”来,让台臣看到群众的力量,让群众看到斗争的希望。不料台臣竟然“弗为理”,似乎希望又落了空,路又走到了尽头;没有想到博鸡者又施展了“日张‘屈’字游金陵市中”的绝招来,以激发台臣的羞恶之心和是非之心,终于“追受其牒,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完全满足了人们的愿望,实现了预期的目标,使博鸡者这个游侠形象更加高大,更加值得尊敬。这无论在斗争的艺术上,还是在写作的技巧上,都呈现出“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境界,给人以丰富的审美愉悦。
对于博鸡者的对立面,作者虽没有花很多的笔墨去描写他们,但往往随手涂抹,妙趣横生,豪民的丑态,台臣的窘状,形神毕肖,呼之欲出。透过他们的所作所为,而“元政紊弛变兴自下之渐”,便在读者的心底眼前形成了深刻的印象。特别是那个新贵臧使者,本来与袁守毫无宿怨,照理,应该在他按郡巡视时,对于“多惠政,民甚爱之”的袁守优叙政绩,上报朝廷,给予褒奖,以为天下的楷式;不料他以一言之憾,睚眦之怨,不惜滥用权势,颠倒是非,处心积虑想用法律来罗织袁守罪名,致使豪民乘隙诬称袁守收受了自己的贿赂,而他既不作调查,又不察舆情,竟以捕风捉影之辞,把袁守逮捕起来,并逼其承认贪赃枉法的罪行,然后罢了他的官,以泄私愤。这种利用手中的权力,假公济私,误国殃民的国蠹民贼,哪一个朝代没有?因而这件事具有超越时空的典型意义。而那个拥有更大权力的台臣,不过是“全躯保妻子”的庸才,只要没有危及自己的乌纱帽,任他悍吏横行,民不聊生,到处是冤狱,到处有哀鸿,一概“弗为理”;只有当他感到事态的发展,有可能影响到他的名誉和地位了,才被迫出来“受其牒”。这种“笑骂由人,好官自为”的昏官,哪一个朝代又没有呢?人物的典型性,揭露的深刻性,这便是这篇文章的思想价值和美学价值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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