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散曲《营州歌》原文与翻译、赏析
[唐] 高 适
营州少年厌原野②,狐裘蒙茸猎城下③。
虏酒千钟不醉人,胡儿十岁能骑马。
〔注释〕
①本篇选自高适《高常侍集》。②营州,在今辽宁省辽西地区,唐设营州都护府。厌,这里有习惯、熟习之意。③狐裘,狐皮袍子。蒙茸,毛茸茸。
〔分析〕
高适出身贫贱,但素以侠骨壮心名世,故其诗慷慨磊落,气骨自高。他早年流寓梁宋间,后北游燕赵。据刘开扬的《高适年谱》(载《高适诗集编年笺注》),高适在开元十九年(公元731年)秋北上蓟门,时年二十八岁,又往来钜鹿、真定间,出卢龙塞,至开元二十一年归宋中。这期间,他写下了一些反映边塞生活的诗作。《营州歌》就是其中的一篇。营州在唐代是东北的边防重镇,开元间在此置平卢节度使,州治柳城县即今辽宁朝阳,其地与奚、契丹接壤,汉族与少数民族杂居。这首诗就描写了边塞地区人民的尚武精神及豪迈气概。
“营州少年厌原野”,起笔即概括了边塞地区勇武剽悍的民风。厌即餍,原是吃饱、满足之意,这里引申为饱经、习惯,描写营州的小伙子自小就在原野上驰射骑猎,小小年纪就已久经锻炼,那末成人长者的风习也就可想而知了。“狐裘蒙茸猎城下”写他们身穿蓬松的皮袍在城边近郊就打起猎来,由此可以想象他们出得城后便纵横驰骋起来的那种迫不及待的情景。“虏酒千钟不醉人,胡儿十岁能骑马”,进一步抒写豪情,豪饮不醉显示其豪迈之气,幼而能骑表现其尚武之习。末句适与首句呼应,同时也揭示了边境地区虽有胡汉民族之分,其勇武剽悍的民风却不分彼此。
高适之诗善直抒胸臆,风格质朴刚健。明代徐献忠《唐诗品》曰:“常侍朔气纵横,壮心落落,抱瑜握瑾,浮沉闾巷之间,殆侠徒也。故其为诗,直举胸臆,模画景象,气骨琅然。”本诗就有这样的特点。诗人只是平实地将边地生活中典型的事物与场景勾勒出来,亦即所谓“模画景象”,不作任何抒情性的赞语,而自然洋溢出一股亢爽豪迈、英武刚健之气。这种风格既来源于诗人的秉性经历,也带有幽燕之地风土民情的地域文化印记。为了突现这种刚健之气,诗人在韵律上有意选押仄声韵,这在绝句中是一种变格,因为绝句同律诗一样,在一般情况下总是押平声韵的。前人评高适此诗,已有人指出这一特点,如顾璘《批点唐诗正音》评此诗为“盛唐侧韵之可法者”。“侧韵”即“仄韵”。又俞陛云《诗境浅说续编》评此诗“写塞外情状,诗用仄韵,音节亦殊抗健。”平声韵适于表现悠远的情韵、摇曳的风神,而本诗的仄声韵读来别有一种顿挫健举的力度,这也就是所谓的“抗健”吧。
〔评说〕
胡应麟《诗薮》:“王翰《凉州词》、王维《少年行》、高适《营州歌》……皆乐府也。然音响自是唐人,与五言绝稍异。”
唐汝询《唐诗解》:“‘虏酒’、‘胡儿’,倒装作对,益见奇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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