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来无孔窍,几回得眼还迷照。一见桃花参学了。呈法要,无弦琴上单于调。 摘叶寻枝虚半老,看花特地重年少。今后水云人欲晓。非玄妙,灵云合被桃花笑。
宋代有不少叫作“灯录”的禅宗典籍,记载着许多叫人转迷成悟的机关,颇得当时文人的喜爱,一些人干脆援禅家语入诗词,以增加其理趣,这首《渔家傲》便是其中突出的一例。
这首词所演绎的是南岳临济宗福州灵云志勤和尚的故事。此事最早见于五代静、筠二僧所撰之《祖堂集》:“(灵云)偶睹春时花蕊繁花,忽然发悟,喜不自胜。”在南宋普济的《五灯会元》中也有记载,说灵云在沩山见桃花而悟道,作偈云:“三十年来寻剑客,几回落叶又抽枝。自从一见桃花后,直至如今更不疑。”这里所谓的“剑”,即指佛家的般若慧剑,般若,意谓智慧,是成佛的途径之一。“落叶抽枝”,喻年复一年地苦心修习参学。考禅家源流,临济宗属南宗,南宗修禅的根本方法是“顿悟”,主张无须经过长期修习而突然发悟。因此,灵云和尚睹桃花而悟,实在是个很好的例子。按黄庭坚的禅学根源,亦出自临济宗派,《五灯会元》将他的座次排在南岳下十三世,称为“居士”,可见他作此词并非出自偶然。
首三句,讲灵云三十年茫昧混沌,几番出入于迷悟之间。最后一见桃花,终于参悟。“无孔窍”,典出《庄子》,亦即“儵忽凿窍”之寓言。据《淮南子》:“夫孔窍者,精神之户牖也。”此用来比喻灵云三十年来的不彻不悟。“得眼迷照”,是说灵云几次将悟还迷。佛家有“五眼”之说,即肉眼、天眼、慧眼、法眼和佛眼。其中肉眼和天眼只能看见世间虚妄的幻象,慧眼和法眼才能看清事物的实相。因此,此处的“眼”,当指慧眼或法眼。“参学了”的“了”,作“完成”讲。
下面两句是讲灵云参悟的境界。“呈法要”即是得佛法的意思。“无弦琴”,用陶渊明故事。“(渊明)不解音律,而蓄无弦琴一张,每酒适,辄抚弄以寄其意”(萧统《陶靖节传》)。黄庭坚以此作比,意在阐释至法无法的禅理:琴有弦,所奏音调总有一定限制,即是有碍。唯其无弦,方能奏出单于(广大无限)之调。所谓至法无法,也就是一种纵横自在、纯任本然的境界。而这,正是禅宗南宗创始人慧能所倡导,为他的后学大力阐扬的法则。
词的下阕,由灵云之事生出感想,大意是说灵云为求“悟”的境界,历经曲折,虚度了半辈子。我们应以此为鉴,趁着年少及早悟道。岂但见花能悟道,天地万物,流水行云无不蕴藏着道机禅理,因此,参禅学佛实非高不可攀之事,灵云三十年方悟道,真该见笑于桃花了。这里所着重阐扬的,仍是“顿悟”之说。在黄庭坚看来,灵云三十年的蹉跎,是大可不必的。因为在他身上,顿悟之中尚有“渐”的痕迹。而事实上,世间的万事万物皆可作为顿悟的凭借,真所谓“青青翠竹总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大珠语)。黄庭坚阐扬顿悟之说,还有着自己的参学体验。据说他早年投靠晦堂禅师,“乞指径捷处。堂曰:‘只如仲尼道“二三子以我为隐乎?吾无隐乎尔”(《论语·述而》)者,太史居常,如何理论?’公拟对。堂曰:‘不是,不是。’公迷闷不已。一日侍堂山行次,时岩桂盛放,堂曰:‘闻木犀花香么?’公曰:‘闻。’堂曰:‘吾无隐乎尔。’公释然,即拜之。”(《五灯会元》卷十七)这真是不折不扣的顿悟了。
黄庭坚另有一首诗,所咏也是灵云(诗作“凌云”)的故事,可与这首词参照。诗曰:“凌云一笑见桃花,三十年来始到家。从此春风春雨后,乱随流水到天涯。”(《题王居士所藏王友画桃杏花二首》)诗的末句所揭示的同样是纵横自在、纯任本然的意境。
应该说,用诗词来阐扬禅理,并不是什么创举。平心而论,黄庭坚的这首词在艺术上也并无惊人之处。不过,在词坛的弦歌声中加入一些钟磬梵呗之音,倒能给人一点新鲜之感,聊备一格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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