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为平易近人诗,下笔情深不自持。
洗尽狂名消尽想,本无一字是吾师。
这是写于己卯年(1819)的诗,时作者二十八岁。在《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中,编年诗始于己卯年。这就是说,这首诗在龚自珍全部诗作中是属于编年最早的作品。从这首诗看,龚自珍于二十八岁以前已写了不少诗篇,并颇具名声。这首诗是他对在此以前诗歌写作风格的总说明。诗人说:我是想写出平易近人的诗歌,但下笔之时,感情深沉,难以自制,竟不由自主地把诗写得含蓄、曲折、隐晦。这难道是因为我早负“狂名”、喜欢“狂想”吗?不,当我冷静下来,不受“狂名”与“狂想”的干扰,再来看看自己所写的诗,觉得本来也没有一个字可以改动。诗人言下之意是说:自己的诗不平易通俗,是出于不得已,并非因为有了声名而故作狂想高深。作者在《自春徂秋,偶有所触,拉杂书之,漫不诠次,得十五首》中曾明确地主张“万事之波澜,文章天然好”。但又自诉苦衷;“第一欲言者,古来难明言。姑将谲言之,未言声又吞。”故此,只好“东云露一鳞,西云露一爪”,使作品产生曲折隐晦的艺术效果。这在诗人来说是不得已的,这其实是清代文字狱的影响在诗坛上的投影。“狂名”在龚自珍诗词中多次出现。实则指声名。因为自己年纪尚轻,已负声名,故自谦而谓之“狂名”。“一字师”见《五代史补》三《齐己》:郑谷改齐己的《早梅诗》,将其中的“数枝开”改为“一枝开”,齐己佩服不已,称郑谷为“一字师”。
这首自述诗风成因的诗其实也写得颇隐晦。细味诗意,作者并非在自责,也并不想改弦易辙,他此后的诗歌仍然具有早年诗歌的这种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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