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锡
何处秋风至?萧萧送雁群。
朝来入庭树,孤客最先闻。
诗题属乐府琴曲歌辞。引是引唱或序奏之意,后为乐府诗的体裁之一。此诗写作时间不可确考,但从诗的感情内容而言,大概作于贬官朗州时期。
首句“何处”二字问得突兀。秋风之来,乃序时使然,很难说清楚它来自何处。这犹如春天归去,不知归于何处一样。但这一问,却使读者明白,诗人正百无聊赖,且神经相当敏感。由于诗人心里老想着自己的来处(自京师处贬),因此便觉得秋风也应该有来历了。诗人本来就敏感,何况值此敏感的悲秋季节!外界有一点动静,都会引起自身的悲慨。不是吗?就在开头两句中,还暗寓着对比之意:雁能自由南飞,而自己却久留贬所;雁尚有群,而自己却孤身一人,不仅与柳宗元、凌准等亲密友人失散了,而且到元和八年(813),连妻子薛氏也不幸去世。在比较之中,愈加衬托出自己的凄凉可悲。
三、四两句仍然是抒写内心的百无聊赖和特殊敏感,但手法有所不同。不是通过比较,而是运用曲笔。《唐诗训解》卷六云:“秋风起而雁南矣,孤客之心未摇落而先秋,所以词之最早。”《唐诗广选》卷六引蒋仲舒语云:“不曰不堪闻而曰最先闻,语意最深。”这些评价都很有道理。刘禹锡遭贬以后,谤言四起,受诬实多,自然界虽然有四季的迭代,而诗人却感到自己那颗痛苦的心一直摇动于衰秋之中。宋玉的名句:“悲哉!秋之为气也。草木摇落而变衰。”(《九辩》)与诗人的心绪极为谐合,因此当自然界的秋风吹动庭树的时候,诗人的心灵世界之秋,立即与自然世界之秋相感应而产生透骨的凉意,相撞击而引起灵魂的震颤。“朝来”两字还告诉读者,诗人彻夜未眠,所以外界的些微动静比谁都先听到,且听得比谁都真切。由此可见,诗人的每一根神经都在痛苦中煎熬。但这一切,诗中都没有直说,只在“最先”两字中透露出来,用笔之曲,令人三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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