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
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
思乡之情的触发,常常是机缘的偶遇。是偶然中的必然,也是必然中的偶然,向来没有什么定格。如李白这类诗作,《静夜思》里,使他陷入沉思的是空中一轮皎洁的圆月;《春夜洛城闻笛》里,勾起他对故园怀念的是充满离愁别绪的《折杨柳》曲儿。在这首《宣城见杜鹃花》里,引起他回忆蜀地美好事物的则是杜鹃花盛开的景色。李白写这首诗时,正旅居宣城(今安徽省宣城县),时为天宝十四年(755)春,从开元十四年(726)秋始,算来他离蜀已是第三十个年头。虽然随着岁月的流逝,家乡的亲人多已亡故,但是在那里他度过了少年、青年时代,曾经“巴国尽所历”,蜀地的山川河流,自然景色,名胜古迹陶冶了他的豪放性格,培养了他的壮阔胸怀,使他对那里一直抱有深切的怀念之情。几十年后,当诗人看到盛开的杜鹃花时,他心灵深处的思乡之情一下子被触发了,眼前景勾起了旧时情。
杜鹃花和杜鹃鸟是不同的事物,但是名字的近似,使诗人一下子产生了联想。杜鹃也叫子规,蜀地最多。相传它是蜀王杜宇隐居深山死后所化,体为灰黑色,羽毛并不美丽,但其声凄怜悲切,一声声类似“不如归去,不如归去”的啼鸣,就如满腹乡思而深陷愁苦中旅人的呼唤,最能使人忧伤不安,神情激荡。这就是诗中“一叫一回肠一断”的原因。当然,诗人在宣城并没有真的再听到杜鹃的叫鸣,只是视觉形象在联想中唤起了回忆中听觉上的感受。很熟悉的,富于人情味的声音,便像往时一样,又一次地激动了诗人。在蜀地时,对思乡之情没有亲切体会;如今,自己久居他乡,真正尝到了思乡的愁苦,对杜鹃啼鸣的滋味也体会得更深了。这种油然而生的情感,由“断肠”二字得到了充分表达。
诗人对蜀地的怀念,在“三春三月忆三巴”的句子没有具体说。“三巴”(巴郡、巴东、巴西)是蜀地的泛指,这个词儿及“蜀国曾闻子规鸟”、“一叫一回肠一断”等句,却能启发人们体味诗人广阔联想中的情思。这“子规鸟”就如王维《杂诗》(君自故乡来)中的“寒梅”一样,以个别寓众多,非常耐人寻味。另外,“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两句中,“一”和“三”都连用三次,不仅在音韵上产生了回荡反复,更显出诗人思乡之情的缠绵婉转,从而增强该诗声情并茂的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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