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
扬州桥边小妇,长安市里商人。
三年不得消息,各自拜鬼求神。
《江南三台词》,属于乐府《杂曲歌辞》,诗人借用其曲调的民歌性特点,以好似漫不经意的笔墨,颇具匠心地描述了当时社会普通人家的生活和情绪,给人以民风民情的新鲜感知。
唐时扬州经济文化十分兴盛繁荣,能说明这一事实的,大概要算约比诗人小三十余岁的杜牧“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寄扬州韩绰判官》)那样的名句了。“小妇”,即少妇。诗的前二句分别通过三个名词或名词性词组构成严格对仗,不仅分别介绍了少妇和商人各自所处具体地理位置,而且昭示出双方特有的爱情关系。这样,“扬州”和“长安”之间遥远的空间距离,和由此而带给男女双方之间难堪的内心痛苦,就给人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在两大城市之间从事正常商业活动本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的需要,虽则由于两地相距遥远,在事业和爱情之间会出现某种不协调,但一年之间团聚几次却是完全可能的,本不当造成心灵的困惑、惶悚和痛苦;然而“小妇”和“商人”却连续“三年”得不到对方“消息”!古代的“三”是个概数词,极言其多。多年得不到对方消息,在男方来说,是由于经济破产而被迫滞留长安,还是路染沉疴,发生了什么不幸?抑或是贪恋新欢,背恩负义?而对于女方来说,是由于忍受不了孤单寂寞,改嫁他人,还是贫病交加,流落街头?抑或遇到了某种不幸?他们一面互相悬测着对方,一面更加心神不安地“各自拜鬼求神”,祈求神灵给自己赐福,同时保佑对方。诗歌正是通过他们各自内心不断交替出现的希望和失望情绪所造成的巨大而长期的痛苦而歌颂了其对爱情的忠贞。
好的诗歌常常具有一种多义性,从而给读者提供了多种理解的可能,本诗即其一例。
我们不妨将诗中的“小妇”和“商人”由两个单体扩展为两个群体。因为经商于两大城市之间,往往不是某个人的单体行为,而表现为相当数量“人”的群体活动,因此像诗中表现的男女分离现象就具有一种普遍意义和社会性。诗人正是有感于此,才将其具象为两个所指并不十分具体的“小妇”和“商人”典型;其实,即使对“扬州桥边”和“长安市里”这样看似十分确切的指称,也不必理解得过实、过死,而应将其看做两个具有某种代表性的繁华都市,这样才比较符合文学艺术的特质。
我们还可以再变换一个角度读解这首诗。即,扬州桥边许多少妇的丈夫都是在长安城里做生意的商人,她们中的许多人多年得不到丈夫的音信,于是纷纷来到寺庙里拜鬼求神,各自祝愿其夫永不变心,及早平安归来。这又变成了对“商人妇”命运的诉说和不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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