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这首七绝,是杜甫的代表作之一,曾被人誉为他七绝中的压卷之作。诗作于代宗大历五年(770)春天,作者时在湖南潭州(长沙)。
李龟年是唐玄宗开元天宝时期著名的音乐家。他不但洞晓音律,而且善于歌唱,是当时国家音乐机构(梨园)的大乐师之一。他经常往来王公贵族的府邸,并深受玄宗的宠幸。《明皇杂录》(卷下)说他曾“特承顾遇,于东都大起第宅,僭侈之制,逾于公侯”,可以想见他当年身世的煊赫。安史之乱爆发后,他辗转流离到江南,依靠卖唱维生,生活十分落魄。据范摅《云溪友议》载,他曾在湖南采访使的筵席上唱过王维的“红豆生南国”、“清风明月苦相思”等词,声调哀怨动人,充满故国之思,“座客闻之,莫不掩泣罢酒”(《明皇杂录》卷下)。
杜甫认识李龟年大约在开元十三四年间,当时杜甫寄寓在洛阳姑母家中,才十五六岁,正是青春年少之时。在岐王李范和殿中监崔涤的府邸里,他曾多次听过李龟年的歌唱。那时正值唐朝的黄金时代,史家乐道的“开元盛世”。安史之乱爆发以后,两京很快陷落,玄宗仓促逃往四川,人民流离失所,国家民族处在深重的灾难之中。杜甫和李龟年也如“漂梗”一样,长期辗转流徙各地,一个老病孤舟,异方作客;一个生活无着,靠卖唱维生,饱尝了人间的流离颠沛之苦。不意今天两人竟在潭州邂逅相遇。他乡漂泊,老来重见,胸中该有多少言语,其间社会之乱离,人情之聚散,国家之兴亡,个人之遭遇,抚今思昔,感慨不尽,但是,“言不可尽,以不尽尽之”(刘熙载《艺概》卷二),诗人将这无限丰富的内容,熔铸在这短短的二十八个字之中,使人读后低回吟味,真有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之感。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一、二两句介绍李龟年音乐家的身份,同时点出自己和他过去的交往。两句中都藏有一个“歌”字。岐王,即李范,玄宗之弟,“好学工书,雅爱文章之士,士无贵贱皆尽礼接待”(《旧唐书·睿宗诸子传》)。“崔九”,即殿中监崔涤。此人多辩智,善谐谑,很受玄宗宠幸。《旧唐书·崔仁师传》说,他“出入禁中,与诸王侍宴,不让席而坐。”杜甫少年时在洛阳,由于前辈的援引,得以经常出入他们府中。“见”与“闻”,互文见义,指李龟年的演奏和歌唱。“几度”“寻常”,透露出李龟年当年以演奏与歌唱活跃于王公贵族府邸的情景。两句以对句领起,使人回忆到开元天宝期间国力强盛、歌舞升平的景象,回忆起当年这位音乐家以及诗人自己风华正茂的青年时代,言外流露出无限的眷恋。
一、二两句极写其盛,三、四两句陡然转折:“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江南”,指山明水秀风景清幽奇绝的湖南江湘一带。“落花时节”,指群莺乱飞落英缤纷的暮春三月,正是在这样美好的季节,阔别了四十多年的友人竟又意外地重逢了。两句与上文对照,大起大落,通过“正是”与“又”的斡旋,几乎包括了四十年间社会人生的巨大变化,流露出诗人深沉的感叹:回想当年,国家政治统一,经济繁荣,国力空前强盛,而今军阀割据,兵戈不息,两人也由风华正茂的青少年,变成为辗转漂泊于江湖的风烛残年的老人。“又逢君”三字,更是千锤百炼,感慨万千.包含有多少今昔盛衰之感、彼此凄凉流离之苦、人生会合之难的感喟在内,读后使人感到无限悲感、无限哀伤。“落花时节”,是对“又逢君”的有力反衬,景色越优美,越衬托出这重逢场面的凄凉与难堪;同时它又是诗人和李龟年青春年华业已凋谢的写照,也是唐朝国运衰微的象征,——风景不殊,举目都有山河之异呵!两句写得含蓄深刻,使人掩卷凝思,低回流连,不能自巳。
唐人近体诗中的绝句,当时主要作乐章唱,因此在作法上与古体诗、七律、五律等不同。它一般不作叙述和描写,而要求有清新的语言,浓厚的抒情和铿锵的音韵,即“以语近情遥、含吐不露为主,只眼前景、口头语,而有弦外音.味外味,使人神远”(沈德潜《说诗晬语》)。这与它的入乐有关。七绝最后一句在入乐时要复沓,因此,诗人在写作时常把全诗的重点凝聚在它上面,使它特别具有表现力。杜甫的这首七绝,可谓是极合这种“正格”的杰作。前人对杜甫的一些绝句,有过一些不同的议论,但对于这一首,看法却完全一致。研究杜甫很有些新鲜见解的黄生说:“此诗与《剑器行》同意。今昔盛衰之感,言外黯然欲绝。见风韵于行间,寓感慨于字里,即使龙标(王昌龄)、供奉(李白)操笔,亦无以过。”(仇兆鳌《杜诗评注》卷二三引)这个看法无疑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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