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
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
这首诗作于天宝十五年 (756)在宣城时。
宣城在李白的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当他感到唐王朝大势已去,自己最好“高举远引”去寻个避乱的世外桃源时,他便应宣郡长史李昭之邀来到了宣城。“宣州自古为名邑上郡。星分斗牛,地控荆吴,为天下之腹心,实江南之奥壤,既有山川之胜,又兼海陆之富。永嘉以后,衣冠避难,多来江左。”(李昭语)一方面他受朋友之邀,另一方面他很向往到宣城探幽访胜,诗人便欣然前往。宣城风光酷似西蜀,山间抹下殷红的杜鹃花又使他想起故乡的子规鸟,不禁睹物思乡。
诗的首两句“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这两句写使人由宣城的杜鹃花想起了故乡的子规鸟。子规鸟又叫杜鹃鸟。传说是古蜀帝杜宇的精灵。暮春时节,杜鹃常在夜晚啼鸣,声调极为凄婉,直至口滴鲜血。而杜鹃花正值此时开放,故得此各。因此诗人由宣城的杜鹃自然联想到故乡的子规鸟,思旧怀乡之情不禁油然而升。诗中的“曾”和“还”用的极妙。“曾”交待了时间,是过去或以前的时候。为什么想起自己在故乡时听到的子规啼鸣呢?因为“宣城还见杜鹃花”一个“还”字交待了诗人现在的情况。诗人现在身在异乡,看到他乡的杜鹃花盛开,自然联想到蜀国——自己故乡的杜鹃鸟。诗人没有交待自己身在乡异的处境和心情,而是巧妙地把两地互相有联系的事物“子规鸟”和“杜鹃花”用一“曾”和“还” 连接起来,真切地表现出诗人触景生情的心理过程。从而为进一步地抒发情怀作了铺垫。
三四两句“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第三句是紧承第一句写,子规鸟的啼声凄切哀婉,每每听到它的啼鸣,声声催人愁肠寸断。第四句是承第二句,杜鹃花盛开时节正是每年夏历二三月杜鹃啼时,所以眼前开放的红杜鹃更激发了游子的思乡柔情。客观事物和主观感情互为表里,相互映衬,在浓郁的思乡氛围中,把诗人思乡感情表现得委婉而醇厚。两句又互相关联,一想回忆,一写眼前,但着眼点都在表现“思乡”上。同时采用叠字和排比的句式,进一步造成了音节上的回环顿挫,加强了全诗的感伤情调。
这首诗一改李白狂放洒脱、四海为家的情怀。如他早些所年作的 《客中作》 中的两句“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虽然题目也暗合客愁的主题,但诗人却完全用另一种形式表现出来,虽然身在客中,但乐而忘忧、乐而不觉身为客了。充分表现了李白豪放不羁的个性。这首诗作于诗人壮年时代,“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豪情不减。而 《宣城见杜鹃花》 作于诗人55岁时,暮年将至,而一事无成,且避在他乡,所以诗人在感情上已起了很大的变化,凄切、愁婉的心情不由直露笔端,且有一种无可奈何的情绪,只好权将他乡作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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