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屈大钧
白金乃人肉, 黄金乃人膏。
使君非豺虎, 为政何腥臊?
这首《民谣》当是作者中年以后的作品。它尖锐深刻地抨击了清政府贪官污吏吸食民脂民膏的罪恶行径,暴露了他们贪酷的豺狼本性。
诗的前两句用两个色彩鲜明的暗喻,形象地揭示出贪官盘剥所得与人民劳动成果之间的关系,白银是白色的,人肉也是白色的;黄金是黄色的,人膏也是黄色的,它们的颜色极为相近,除此而外,更主要的是它们之间有着本质的联系。黄金、白银都是劳苦大众的劳动成果,上边不仅凝聚着他们的汗水,而且浸透了他的眼泪和鲜血,从某种意义上讲,白银就是人肉,黄金就是人膏。白银、人肉,黄金、人膏,人们对它司空见惯,屈大钧把它们联系在一起,表现了他作为“岭南三家”之冠一贯的大胆奇特的想象力。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敢于想象,并且还需要对社会做细致的观察,深邃的思考,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才能有如此深刻的见识。
诗的后两句是对前两句的深化和拓展,将贪官(使君)的贪酷嘴脸赤裸裸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按照一般的思路,前边明述了白银、人肉,黄金、人膏的关系,后边就应顺理成章地肯定指出贪官(使君)就是那吃人肉,喝人血的豺狼。但是诗人这里却用了“使君非豺虎”这样一个否定句,将“使君”的豺虎真面目掩盖起来,将他的“非豺虎”的假象呈现在我们面前。乍看起来好象是作者在为“使君”开脱,实际上却是宕开一笔,欲擒故纵,说他“非豺虎”正是为后面说他是“豺虎”做铺垫,从而强化对他的“豺虎”本性的揭示。这样写,适合读者的心理,容易引起读者的注意和深入思考。它比白居易在《杜陵叟》里直接指斥贪官污吏“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更深刻含蓄,更有力,意味更隽永。
最后一句紧承第三句而来,是对第三句的否定,并与前两句紧相呼应。谁都知道,在现实生活中人是不吃人的,只有虎狼才吃人,倘若“使君”不是“豺虎”那为什么他在从政过程中浑身散发着血腥铜臭呢?啊!原来他是披着人皮的猛兽,他侵夺人民的财产就象虎狼吞食人的血肉一样贪婪无情、残忍酷虐。至此,前边说的“白金乃人肉,黄金乃人膏”得到了进一步的印证、说明。
全诗以议论为主,但字里行间燃烧着作者的怒火,所以说,实际上这首诗是用议论的形式抒发作者深沉而强烈的激愤之情。全诗以对“使君”质问作结,显得格外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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