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广文曾生,来自南丰①,入太学②,与其诸生群进于有司。有司敛群材,操尺度,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虽有魁垒③拔出之材,其一累黍④不中尺度,则弃不敢取。幸而得良有司,不过反同众人叹嗟爱惜,若取舍非己事者,诿曰:“有司有法,奈不中何。”有司固不自任其责,而天下之人亦不以责有司,皆曰:“其不中,法也。”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
呜呼! 有司所操果良法邪? 何其久而不思革也? 况若曾生之业,其大者固已魁垒,其于小者,亦可以中尺度;而有司弃之;可怪也! 然曾生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夫农不咎岁而菑播⑤是勤,其水旱则已;使有一获,则岂不多邪?
曾生橐其文数十万言来京师,京师之人无求曾生者,然曾生亦不以干也。予岂敢求生,而生辱以顾予。是京师之人既不求之,而有司又失之,而独余得也。于其行也,遂见于文,使知生者可以吊有司而贺余之独得也。
〔注〕 ①广文:即广文馆。宋国子监下属学校之一,收纳四方游士到京师求试者,遇贡举之年,先补中广文馆生,然后执牒诣国子监验试,十人取一。南丰:曾巩的故乡,今属江西。②太学:亦宋国子监属下学校之一。学生从八品以下官员子弟和平民的优秀子弟中招收。③魁垒:雄伟。④累黍:累和黍是古代两种微小的重量单位。《汉书·律历志》:“权轻重者不失黍絫(古“累”字)。”注:“应劭曰:‘十黍为絫,十絫为一铢(二十四铢为一两)。’”二字合成一词,表示极细微的分量。⑤菑播:开荒播种。菑,开荒。《尚书·大诰》:“厥父菑,厥子乃弗肯插。”疏:“菑,耕其田,杀其草。”
【鉴赏】
这篇文章是欧阳修为曾巩参加进士考试落第而作。曾巩与欧阳修一样,也是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宋史 ·曾巩传》说他“生而警敏,读书数百言,脱口辄诵。年十二,试作《六论》,援笔而成,辞甚伟。甫冠,名闻四方。欧阳修见其文,奇之”。可见曾巩在青少年时代就是个才子,他的文章一开始就得到了欧阳修的赏识。这种赏识,也体现在本文欧阳修对曾巩的文章的评价中:“况若曾生之业,其大者固已魁垒,其于小者,亦可以中尺度”。就是说曾文的上乘之作,已臻雄伟杰出之境;其一般水平的作品,也写得极有章法,按进士考试的录取标准衡量,是完全合格的。这样看来,曾巩就不应该落第。
然而曾巩毕竟还是落第了! 这不能不引起欧阳修严肃的思考:“而有司弃之,可怪也!”事情就是这样:如果被试的一方没有出问题,那么毛病肯定就出在主试的一方。按理说,主管考试的部门担当替国家选拔人才的重任,本不该出毛病,然而现在竟然出了毛病,这就是“可怪”之所在。本篇的行文脉络正是沿着这一思路展开的。
文章首先揭示了主试部门所规定的录取标尺有问题:“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就是说主试部门只规定了唯一的一种衡文的尺度,只要应试文章的体式风格不合这种尺度,即使内容再好,艺术成就再高,也概不入选。这必然造成一种形式主义的文风,使天下举子对此时风趋之若鹜,而真正有志于改革形式主义文风,继承韩愈、柳宗元优秀传统的真才实学之士,受到排斥废黜,从而形成考场的流弊。
但是任何原则毕竟要由人来执行,当时的主考官员又是怎样执行录取原则的呢?作者从两方面做了揭示。其一,所谓“良有司”——这种人是能够识别文章的好坏的,但他们奉“一法”为圭臬,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是严格选拔文章之“中尺度”者,对文章“不中尺度”的人,明知人家落第是冤枉的,也不肯录取。充其量只是表面上做出点假惺惺的同情惋惜姿态,实则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有司有法,奈不中何。”文章惟妙惟肖、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这种人对人才所摆出的冷酷虚伪的嘴脸。但问题还不止于此,严重的是当时的社会舆论对此也不加谴责,却一味为主考官员推卸责任:“皆曰:‘其不中,法也。”这无疑进一步助长了主考官员因循守旧的陋习。其二,更不幸的是,有些主考官员连当时规定的唯一尺度也掌握不好。这样,即使是按既定尺度写应试文章的举子,也会因主考官的误判而落第,造成“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的后果。
在揭示考场流弊的基础上,作者痛切愤慨地提出质问:“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实际是否定了主管考试部门所操之“法”,谴责了主考官员因循陈规陋习,不思改革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行文至此,作者才以曾巩落第为例,指出这是一种不能容忍的“可怪”的现象,既为曾巩鸣不平,也表达了他本人要求改革考场流弊的迫切愿望。事实上,欧阳修也是这样做的。《宋史·欧阳修传》载:“(欧阳修)知嘉祐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欧阳修置流俗于不顾,大胆改革考场陋习,无疑是对当时人才的解放。据《宋史·曾巩传》载,曾巩恰恰就是“中嘉祐二年进士第”的。两相对照,孰是孰非,不是再明显不过吗?说到底,这关系到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选拔人才的问题。本文的价值正在于提出了这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根本大计。
正因为作者的视野开阔,立脚点高,所以在这篇送人落第归乡的文章中并没有对落第者表示廉价的同情。相反,对曾巩“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大加赞扬:“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这里充分表现了欧阳修对人才的严格要求。其实这才是对人才的最大爱护与扶植。作者以农夫不因遭逢灾年而中止农事为例,肯定了曾巩决定返乡,“思广其学而坚其守”的行为,并满怀信心地预言曾巩必有发达之日。这是对曾巩最大的激励。
文章的最后,追述了作者结识曾巩的始末,表达了自己发现了曾巩这样品学皆优的人才的喜悦心情,对京师之人及主考部门官员不能赏识曾巩表示了莫大的遗憾:不仅写得亲切有味,而且发人深思。结句一“吊”一“贺”这对反义词的运用,揭示了对待人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境界,而作者那种以赏识、扶植天下俊才为己任的文坛领袖的形象,也就在这种鲜明的对照中显现了出来。
整篇文章不仅立意高迈,而且写得极有章法。如揭示考场流弊,就用了“剥笋皮”式的层层“曝光”的方法,在内在逻辑上也就是层层推进,层层深入,然后归结到主考官员因循陋习、不思改革这一重心上来;从而和作者自己的思想态度形成反差对照,突出了全文的中心思想,即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与选拔人才的问题,可谓丝丝入扣,天衣无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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