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叔伦
楚僧怀素工草书,古法尽能新有余。
神清骨竦意真率,醉来为我挥健笔。
始从破体变风姿,一一花开春景迟。
忽为壮丽就枯涩,龙蛇腾盘兽屹立。
驰毫骤墨剧奔驷,满座失声看不及。
心手相师势转奇,诡形怪状翻合宜。
有人细问此中妙,怀素自言初不知。
戴叔伦(732—789),唐诗人,字幼公,金坛(今属江苏)人。曾任抚州刺史、容州管内经略使,所至治行颇为人所称颂,晚年上表自请为道士。亦善书。陶宗仪《书史会要》:“笔画疏瘦,婉丽劲疾,不在唐诸子下。然不能以书名世者,盖以才学著,又世少见其书,宜其不为人知也。”原有集,已散佚,明人辑有《戴叔伦集》。
在这首七言古诗中,诗人发挥了他关于诗、书的美学思想,出色地咏赞了怀素的草书艺术。怀素(725—785),唐书法家,字藏真,本姓钱,长沙(今属湖南)人。家贫,幼即事佛,人因称怀素上人,以善狂草出名。好饮酒,兴到挥洒,飞动圆转而多变,但法度具备。晚年趋于平淡。存世书迹有《自叙》、 《苦笋》等帖。
唐人写古体诗,常在诗题上标以“歌”或“行”的字样。关于歌行的创作,明王世贞《艺苑卮言》说: “歌行有三难:起调一也,转节二也,收结三也。”戴叔伦这首古体诗,在“三难”上同样表现了出色的艺术才华。
开篇四句作为起调,主要概述了怀素草书的美学特征。湖南长沙古属楚国,诗人因称怀素为楚僧,并进而指出其草书既擅古法,又不墨守成规,故步自封,而能变古为新,新而有余,也就是能把对传统的继承和革新很好地统一起来。如果说,这还是一般性的理论概括,那么,诗中还有更为精彩的书法美学品评。
先说“神清”。神,这是书法美的创造的关键。清刘熙载《艺概·书概》曾取譬设喻说: “学书通于学仙,炼神为上,炼气次之,炼形又次之。”怀素的草书正是如此。它不为形役,超脱形似,重在炼神,其次炼气,而且升华到了“清”的境层,可谓炉火纯青,飘然欲仙了。戴叔伦把“神清”放在怀素书品的第一位,是探得了书法艺术美的骊珠。
次论“骨竦”。骨,也是书法美学的重要范畴。书少骨,致有墨猪之讥;书露骨,则有髑髅之诮。从怀素现存的草书作品来看,特别是《自叙帖》,运笔纯用中锋,行以篆籀笔意,藏锋内转,圆劲回互,骨健不露,瘦硬通神,且一反王羲之“不激不厉”的风规,其刚猛之气、果敢之力,溢于字里行间,至于和此帖相先后的诸帖,也或多或少具有这类审美特征。 《艺概·书概》论书品,还一针见血地指出: “书之要,统于‘骨气’二字。”而怀素的草书,不但以神韵清逸胜,而且以骨气健举胜。人们常把旭、素相提并论,但张旭妙于肥,怀素妙于瘦,二人虽均为一代草书之冠,但是, “神清骨竦”一语,却只适用于怀素的艺术个性,由此可见诗人品评用字的凝练准确,特别是以一个“竦”字来概括怀素骨气的洞达爽舰超腾惊绝,可说是全诗的一个“诗眼”,它精警清新,内涵丰饶,足以令人倾倒。
“意真率”。这里的“意”,是书艺意态,它是构成书意的要素之一,也是书法家孜孜以求的一种美质。诗人以“真率”来评这种书意,也是别具只眼。 《艺概·书概》在评唐代书法家裴休时说: “裴公美书……米襄阳评之以‘真率可爱’。 ‘真率’二字,最为难得,陶(渊明)诗所以过人者在此。”足见古代有识见的书论家对于真率的意态美的推崇。不过,最早拈出“真率”二字来评书的,不是宋代的米芾,唐代的戴叔伦就比米芾早得多,而且所评更为贴切。试看怀素的草书,信手所至,漫不经意,飘逸自然,真率可爱,是一派天性真趣毫不掩饰的流露,而且可贵的还在于进退回旋,莫不中节。
怀素的艺术个性,还突出地表现为“草圣欲来,以酒为兵”,于是挥洒不拘,更得其神。 “醉来为我挥健笔”一句,既补点出其好饮酒的强烈个性,又如歌曲旋律中的先现音,它作为歌行最初的“转节”,是向第二部分——有声有色地描写草书的具体创作过程的过渡。
综观作为起调的开篇四句,是写得极为精彩的,它有交代,有概括,使歌行的起调同时成为全篇叙述、描写、抒情、议论的美学基调。
“始从破体变风姿,一一花开春景迟。”这是转节之一,是写草书创作的开始及其变化。 “破体”作为书学术语,见于唐徐浩《论书》: “钟(繇)善真书,张(芝)称草圣,右军(王羲之)行法,小令(王献之)破体,皆一时之妙。”王献之是王羲之的第七子,官至中书令,人称大令或小令。他幼学父书,留意章草,进而取法张芝,推陈出新, 变右军书为今体。这种行草书,务求简易,从意便适,情驰神纵,优游超逸,时人称之为“破体”。戴叔伦诗中用以说明,怀素的草书是上承王献之乃至张芝并变化而出的,这也是“古法尽能新有余”的有力佐证。
“破体”作为一种新体,其特点是求“变”,变得风姿妍美。怎样以诗的语言描绘这种破体变出的新风呢?戴叔伦按其诗歌美学思想进行了别辟蹊径的创造。唐末著名诗论家司空图在《与极浦书》中,曾引戴叔伦之语说: “戴容州云: ‘诗家之景,如蓝田日暖, 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也。’象外之象,景外之景,岂容易可谭(谈)哉?”戴叔伦在论书诗中,把从破体化出的流便妍美的风姿,喻为“一一花开春景迟”,这正是一种象外之象,景外之景,它朦胧闪烁而毫不板滞,见出言有尽而意无穷之妙。在唐以前的书学批评史上,以花喻书的稀如麟凤,至于以花喻狂草及其创作的动态过程的更是绝无仅有,而且戴叔伦具体地把怀素笔下一字字、一行行的飞舞出现,想象为“一一花开”——它们不断怒放盛发,竞美争妍,使得冶艳的春景也留驻人间,迟迟不去。这种诗的意境,似花还似非花,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它令人想起上林苑的春花,无处不发,又想起妙笔生花之喻,灿然在目,从而捕捉其“破体变风姿”的书法意象之美……
如果说,花开多姿属于妍美婉润的话,那么,在怀素笔下倏作变相,这在诗里又是一种转节。它“忽为壮丽”,随即近乎枯涩,其笔下的线条意象,如龙飞腾,如蛇盘曲,如兽屹立,如马剧奔……这是用诗歌博喻的手法,极写草书创作“驰毫骤墨”的神妙飞速,变态无穷。接着,诗人又从欣赏效果方面进行侧面描写: “满座失声看不及”。所有在场观看草书表演的人,都不由自主地发出惊赞之声,其视线的移动还跟不上书家挥运的神速。
最后,戴叔伦又以对草书创作心理的描述和探究来收结全诗。如果说,第二部分的几番转节形象生动,意境深远,那么收结部分则颇有潜在的理论深度。 “心手相师”,这是对艺术创作进入化境的美学概括。师,动词,效法,引申为听从、服从指挥。心手相师,是说心和手相互率领,相互听从,这种创作的心理表现,在历史上是现实地存在的,也是值得探索和总结的。手师心,是书法和其他艺术创作的重要规律,传为王羲之的《笔势论》就有“意在笔前”之语,后人则进而阐发为“意在笔先,字居心后”。这所以是一条普遍规律,是因为一般地说,手总是服从心的指挥的。
然而,艺术创作又是一种复杂微妙的特殊的精神劳动,当书法家全身心地进入创作的化境以后,灵感、激情、无意识等往往参与其间,于是,势来不可遏,势去不可止, “手师心”和“心师手”往往会相互转化,或笔随我势,或我随笔性,甚至于手忘于笔,心忘于书,这样,就有可能意外生姿,奇势错出,不主故常,自成变化。在这一忘情笔墨的过程中, “意在笔后,字居心前”的情况也是经常发生的。诗人用“心手相师势转奇”一句来概括书法创作特别是草书创作的过程和规律,是极有创见卓识的。至于“诡形怪状翻合宜”,则又是“心手相师”的结果,是“势转奇”的具体表现。尽管怀素笔下的书法形象怪奇诡异,信手生变,但它相反地又是形势具备,合乎体宜的,可谓不求工而自工。
收结的最后两句更发人深思: “有人细问此中妙,怀素自言初不知。”怀素以酒催兴,心手相师的草书之妙,连他自己也根本不知道,或者说,当初还不曾估计或预料到,这不正是意在笔后,任势生变的创作规律时而在支配着他吗?当然,这种神来之笔的奥秘,有其深广微妙的美学、心理学内涵,需作专门的研究,决不是一首诗所能说尽论绝的。戴叔伦深明于此,因而歌行戛然作结,但又是有问无答,余韵袅袅,诱导人们去探寻此中奥妙。
戴叔伦的《怀素上人草书歌》,不愧为论书诗的优秀之作,它不但在于准确、深刻而生动地传导了怀素草书的审美信息,而且在于又反馈到怀素那里,得到怀素自己的认同,并视为知音。怀素还把这首诗收结四句和许瑶的“醉来信手两三行,醒后欲书书不得” (《题怀素上人草书》)以及其他诗人的有关诗句,颇为自负地写进著名的《自叙帖》中。诗人和书家的这种合作,批评和创作的这种交流,在中国书法史上也许可说是空前绝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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