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荀鹤·再经胡城县①》唐诗赏析,《再经胡城县》原文与注释
杜荀鹤
去岁曾经此县城,县民无口不冤声。
今来县宰加朱绂,便是生灵血染成。②
【注释】 ①胡城县:唐时县名,在今安徽阜阳县西北。②朱绂 (fu): 红色的官服。加朱绂是对 “表现好” 的官吏的奖赏。生灵: 指老百姓。
【鉴赏】 这是一首反映民间疾苦的抒情诗。
从题目可知,诗人是由 “再经” 而想到 “初经”。
首二句写初经的见闻,只从 “县民” 方面落墨,未提县宰; 后二句写 “再经” 的见闻,只从 “县宰” 方面着笔,未提县民。这就给读者打开了驰骋想象的天地。如果县宰 “爱民如子”,那么 “县民无口不冤声” 的 “冤” 是来自别的方面,县宰作为 “民之父母” 必然在为县民众多的冤屈奔走呼号,并严厉打击土豪劣绅及为非作歹之徒; 如果只看第三句今年县宰得到朝廷“加朱绂” 的奖励,也准以为县宰由于为民申冤而得到了上司的赏识。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尾句却对县宰的 “朱绂” 作出了 “是生灵血染成” 的判断,这真是石破天惊,匪夷所思! 尾句在前三句的基础上引满而发,对“县宰” 的揭露与鞭挞不留余地,这与常见诗的含蓄风格迥然不同。但本诗的艺术表现仍可谓含而不露。县民的冤声是在去年,那么县民喊的什么冤以及喊冤的结果如何,诗人当记忆犹新,但没有明写; 县宰加朱绂是在今岁,那么这和县民喊冤的结果有什么联系,诗人当然也很清楚,但也没有明写。而这没有写明的一切,又都是读者迫切要知道的,这就造成了悬念。最后,诗人才把县宰的朱绂和县民的鲜血这两种颜色相同而性质相反的事物出人意料地结合在一起,写出了惊心动魄的结句。读者迫切需要知道,但诗人没有写明的一切,就都见之于言外了。
全诗的感染力还在于: 县宰未加朱绂之时,权势还不够大、腰杆还不够硬,却已经逼得“县民无口不冤声” 了; 如今因制造冤案、滥杀无辜而赢得了朝廷“加朱绂” 的奖赏,尝到了甜头,权势更大了,腰杆更硬了,他又将干些什么?诗人也没有明写,然而弦外有音,读者的心怎能不为之颤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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