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龟蒙
丈夫非无泪,不洒离别间。
仗剑对尊酒,耻为游子颜。
蝮蛇一螫手,壮士即解腕。
所志在功名,离别何足叹。
这首离别诗的最大特点是改变了缠绵悱恻的离别诗的格调,而显得气势豪放,不同凡响。人们从中所感受到的是蓬勃的朝气、鼓舞人心的力量和积极向上的精神。
开头两句诗人连用“非”、“无”“不”三个表示否定的词语,强调七尺男儿应该把生离死别看得很轻,决不能在分手之际流露出丝毫脆弱的感情。
三、四两句流露出一股英豪之气。“剑”与“酒”是侠士们借以显示豪气之物,诗人借此抒写自己的雄心壮志。一个“耻”字,铿锵有力,壮士应气壮如虹,怎能象那些多愁善感的游子在离别时露出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呢?
五、六句的原意是,如果被毒蛇咬伤了手,壮士会立即毫不迟疑地把手腕砍掉,以免蛇毒攻心而无药可救。“一”与“即”两个字,表明坚毅的态度。这两句诗是用比喻深一层说明壮士处世应该追求远大的目标,而不惜有所牺牲。那么,壮士的愿望究竟是什么呢? “所志在功名”,这也就是这首诗的主旨。为了达到功名双收的目的,“离别”当然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了: “离别何足叹”。这最后两句诗表明了诗人的心迹。
这首诗的主要艺术特色是通篇以议论入诗,而这议论又是借助艺术形象(仗剑对酒、壮士解腕),因而也就具有了感人的艺术力量。
愚谓:大丈夫以功名意气自许,大笑出门,何泪之有?此诗慷慨激烈,有男子心。回视邮亭执手,杯酒阳关,哽咽凄凉,昵昵作儿女语者,良可鄙矣!因记罗隐《泪诗》云: “自从鲁国潸然后,不是奸人即妇人。” (蔡正孙《诗林广记》前集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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