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午上高宗封事
胡铨
胡铨(1102—1180),字邦衡,号澹庵,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进士。为枢密院编修官。因上书反对与金议和,被除名编管新州(今广东新兴),移谪吉阳军(今广东崖县)。宋孝宗时官至兵部侍郎、端明殿学士。一生力主抗战,反对屈膝投降,凛然有节慨,古文辞意激切,一如其人。有《澹庵文集》。
戊午上高宗封事
臣谨按:王伦本一狎邪小人,市井无赖。顷缘宰相无识,遂举以使敌,专务诈诞,欺罔天听,骤得美官,天下之人,切齿唾骂。今者无故诱致敌使,以诏谕江南为名,是欲臣妾我也,是欲刘豫我也。刘豫臣事金国,南面称王,自以为子孙帝王万世不拔之业。一旦金人改虑,捽而缚之,父子为虏。商鉴不远,而伦又欲陛下效之。
夫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陛下所居之位,祖宗之位也。奈何以祖宗之天下为金人之天下,以祖宗之位为金人藩臣之位乎!且安知异时无厌之求,不加我以无礼如刘豫也!夫三尺童子,至无知也,指仇敌而使之拜,则怫然怒;堂堂大国相率而拜仇敌,曾无童稚之羞,而陛下忍为之耶?
伦之议乃曰:“我一屈膝,则梓宫可还,太后可复,渊圣可归,中原可得。”呜呼!自变故以来,主和议者谁不以此说啗陛下哉?然而卒无一验,则敌之情伪,已可知矣。陛下尚不觉悟,竭民膏血而不恤,忘国大仇而不报,含垢忍耻,举天下而臣之,甘心焉!就令敌决可和,尽如伦议,天下后世谓陛下何如主也?况敌人变诈百出,而伦又以奸邪济之,则梓宫决不可还,太后决不可复,渊圣决不可归,中原决不可得。而此膝一屈,不可复伸,国势凌夷,不可复振,可为恸哭流涕长太息
者矣!
向者陛下间关海道,危如累卵,当时尚不忍北面臣敌;况今国
势稍张,诸将尽锐,士卒思奋!只如顷者敌势陆梁,伪豫入寇,固尝败之于襄阳,败之于淮上,败之于涡口,败之于淮阴,较之前日
蹈海之危,已万万矣。倘不得已而用兵,则我岂遽出敌人下哉!
今无故而反臣之,欲屈万乘之尊,下穹庐之拜,三军之士,不战而气已索。此鲁仲连所以义不帝秦,非惜夫帝秦之虚名,惜夫天下大势有所不可也。今内而百官,外而军民,万口一谈,皆欲食伦之肉。谤议汹汹,陛下不闻,正恐一旦变作,祸且不测。臣窃谓不斩王伦,国之存亡,未可知也。
虽然,伦不足道也,秦桧以心腹大臣而亦然。陛下有尧、舜之资,桧不能致陛下如唐、虞,而欲导陛下为石晋。近者礼部侍郎曾开等引古谊以折之,桧乃厉声责下:“侍郎知故事,我独不知?”则桧之遂非愎谏,已自可见。而乃建白,令台谏侍臣佥议可否,是盖恐天下议己,而令台谏侍臣共分谤耳。有识之士皆以为朝无正人,吁,可惜哉!
顷者孙近傅会桧议,遂得参知政事。天下望治,有如饥渴,而近伴食中书,漫不敢可否一事。桧曰:“敌可讲和”,近亦曰“可和”。桧曰“天子当拜”,近亦曰“当拜”。臣尝至政事堂,三发问而近不答,但曰:“已令台谏侍从议之矣。”呜呼!参赞大政,徒取容充位如此,有如敌骑长驱,尚能折冲御侮邪?臣窃谓秦桧、孙近亦可斩也。
臣备员枢属,义不与桧等共戴天日。区区之心,愿斩三人头,竿之藁街,然后羁留敌使,责以无礼,徐兴问罪之师,则三军之士,
不战而气自倍。不然,臣有赴东海而死,宁能处小朝廷求活耶!
说明
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岁次戊午),宋金议和重开之际,胡铨上书,极力反对向金人屈膝投降。因事涉宰相秦桧,故用囊密封呈进,故称“封事”。这是一篇声讨秦桧卖国集团的檄文,也是力主抗战、收复中原的宣言。文章直斥王伦、秦桧、孙近的卖国行径,并表示与这些民族败类不共戴天、斗争到底的决心,表现了作者强烈的爱国精神和嫉恶如仇的高风亮节。全文正气浩然,敢怒敢骂,辞意激切,胆识过人。虽然作者因此而受到贬谪,但他的文章却永垂史册。
集评
《胡铨传》曰:张九成之策,胡铨之疏,忠义凛然。
——《宋史·胡铨传》
杨诚斋题公书稿曰:澹庵先生,借尚方剑,以斩欲帝奏之书。当其一封朝奏之时,虏酋闻之,募本千金,三日得之,君臣动色,发国有人焉之叹。自是不敢南顾者,二十有四年。
——《四朝名臣言行录·胡铨条》
杨万里曰:绍兴戊午,高宗皇帝以显仁皇太后驾未返,不得已以大事小,屈尊和戎。先生上书力争,至乞斩宰相,在廷大惊。金虏闻之,募其书千金,三日得之,君臣夺气。
——宋·杨万里《胡忠简公文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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