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观刈麦》精选经典唐诗鉴赏
白居易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
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旁;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
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
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
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
这首诗题下作者原注有“时为盩厔(在今陕西周至)尉”,可知此诗是作者于宪宗元和二年(807)作周至县尉时写的。它是白诗中最早反映农民疾苦的一首。
诗首先写到了农民的辛勤劳作。麦收季节,妇女孩子到田里送饭,青壮年农民在田里割麦。妇姑,泛指妇女。妇指已婚女子,姑指未婚女子。荷(he),背着、挑着。箪(dan),古代盛饭的圆形竹器。食(si),指以食物给人吃。饷(xiang)田,给在田里劳动的人送饭。农民脚下热气蒸腾,背上烈日烘烤,已筋疲力尽还不觉得炎热,只是珍惜夏日天长能多干点活。灼(zhuo),煎烤。炎天光,夏日骄阳。接着写了另一种令人心酸的情景:一个贫穷的妇人,抱着孩子,提着破篮子,在田里拾麦穗,她说家里的田地因为交纳租税都卖光了,如今只好靠拾麦穗来充饥肠。秉,拿着。遗穗,漏掉在地里的麦穗。最后诗人把自己和农民作了对比,他为自己的不劳而食,惭愧不已。吏禄,做官的俸禄(薪水)。三百石(dan),唐朝从九品的官,禄米每月30石。白居易此时做县尉,官级是从九品下。这里说300石,是他一年俸禄总和的约数。
这是一首现实主义诗作。作者不仅写出了农民的辛劳和贫困,而且揭露了贫困的深层原因,那就是沉重的赋税剥削,从而使诗作立意深刻。从艺术上看,这首诗叙事明白,层次清楚,善用对比,而且语言通俗易懂。内容的深刻和风格的平易,使这首诗广为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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