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放言五首·其一》精选经典唐诗鉴赏
朝真暮伪何人辨,古往今来底事无?
但爱臧生能作圣,可知宁子解佯愚。
草萤有耀终非火,荷露虽团岂是珠。
不取燔柴兼照乘,可怜光彩亦何殊。
《放言五首》,是白居易在元和十年(815)被贬江州途中所写的一组政治抒情诗,也是给好友元稹的奉和诗。先是,元和五年,元稹因弹劾和惩治不法官吏,与宦官刘士元冲突,被贬为江陵府(府治在今湖北江陵)士曹参军,此间曾写了《放言五首》,以表述自己的愤懑不平之情。及元和十年,元稹转谪通州(州治在今重庆达州)司马,而白居易亦因上书请捕刺杀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被贬为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元、白二人本是挚友,相同的遭遇使他们的心连得更紧。“同声相应”,于是,白居易在被贬途中,也写下了《放言五首》。正如诗前小序云: “元九年在江陵时有《放言》长句诗五首,韵高而体律,意古而词新。……予出佐浔阳,未届任所,舟中多暇,江上独吟,因缀五篇,以续其意耳。”“放言”者,畅所欲言,无所顾忌也。
这第一首,便是纵论政治上的真伪问题,以宣泄对时政黑暗、奸贤不辨的不满。首联,落笔指出作伪者古今有之而人莫能辨。早晨还俨乎其然像真的一般,晚上却剥除伪装露出其丑恶的嘴脸,可是对此有谁能预先识别呢?古往今来,什么样的怪事没有过啊? “底事”,何事也,此指真伪莫辨之类的怪事。此联,连用两个反问句,形成咄咄逼人的气势,极表对这类怪事的愤怒和慨叹。
颔联,连用两个典故,以为佐证。“臧生”,即春秋时的臧武仲。《左传·襄公二十二年》杜预注: “武仲多知,时人谓之圣。”而在《论语·宪问》中,孔子却说: “臧武仲以防求为后于鲁。”指斥这个假圣人是个凭借实力要挟君主的奸诈之徒,指出他是要迫使鲁君确认其后代对封邑“防”的继承权。“宁子”,即宁武子。孔子曾盛赞其乱世之中大智若愚的韬晦之术,曰: “宁武子,邦有道则智,邦无道则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臧生奸谋而能骗作圣人,宁子大智仅是懂得佯装愚蠢。然而,可悲的是:世人只爱臧生这样的假圣人,哪里知道还有宁子那样的佯作愚蠢的高贤?
颈联,再用两个通俗形象的比喻,加以说明。草丛间的萤火虽有光亮,但它终究不是火啊;荷叶上的露水虽然团作球状,难道就是珍珠吗?然而人们却往往被其光彩炫耀的假象所迷惑,难辨真伪。
尾联,紧承颈联之两喻,教人以辨伪之法。“燔柴”,语出《礼记·祭法》:“燔柴于泰坛。”此处用作名词,意为大火。“照乘”,明珠也。此二句意谓:假如不取燔柴大火和照乘明珠来作比较,那草萤、荷露的可爱光彩与火光、珠光又有何不同呢?这里,诗人虽用假设、反问句式,却毫不含糊地指出了辨伪的重要方法——比较。当然,如果你根本就连大火、明珠都不识,或是有意“不取”来比较,那你就无从判别草萤非火、荷露非珠,甚至反认为其光彩可爱(“可怜”)了,那你也就糊涂昏庸得可以了。暗示出当时的执政者奸贤不分,诬贤为奸。
全诗虽通篇议论,饱含哲理,但亦不乏情味。读罢,使人既感到言之凿凿,形象可见;又感到气势逼人,充满激情。这主要是因为诗中合理采用了如下艺术手段:一是,在议论说理时,举证确凿,比喻形象,将抽象的哲理表现得具体生动,耐人寻味;二是,诗中多用反问句,似疑实断,形成一种咄咄逼人的气势,从而表达出对莫辨真伪的愤怒与慨叹;三是,诗句采用“何人”、“底事”、“但爱”、“可知”、“终非”、“岂是”、“不取”、“何殊”等联珠式的词语,以为贯穿,给人以起伏跌宕、一吐为快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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