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区寄传》
童寄者,郴州荛牧儿也。行牧且荛。
二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墟所卖之。寄伪儿啼,恐慄为儿恒状。贼易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 一人卧,植刃道上。童微伺其睡,以缚背刃,力上下,得绝; 因取刃杀之。
逃未及远,市者还,得僮大骇,将杀。童遽曰:“为两郎僮,孰若为一郎僮耶? 彼不我恩也; 郎诚见完与恩,无所不可。” 市者良久计曰: “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 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 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尸,持僮抵主人所。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 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一墟皆惊。童曰: “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 愿以闻于官。”
墟吏白州,州白大府。大府召视儿,幼愿耳。刺史颜证奇之; 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之还乡。
乡之行劫缚者,侧目莫敢过其门,皆曰: “是儿少秦武阳二岁,而讨杀二豪,岂可近耶!”
《童区寄传》,是一篇独创性的传记文学作品。
封建时代的文人,一般只为剥削阶级的代表人物立“传”。柳宗元的这篇“传”,却是为一个孤苦伶仃的穷孩子写的。
“传”(传记)者,“传”(传达、流传)也。一个穷孩子,有什么可“传”的呢?这里首先发生了如何选材、如何突现主题思想的问题。
作者在开头的一段类似“引言” 的文字中说: 越地有一种劫缚小儿和成人“屈为僮” 的恶俗,“汉官因以为己利,苟得僮,恣所为,不问”; 所以无数弱小者被劫缚而“少得自脱”。只有区寄这个童子“以十一岁胜,斯亦奇矣”。可以看出: 作者对暴徒劫缚弱小的恶俗异常不满,对不设法制止劫缚,反而借此谋利的官府十分憎恨; 对反抗豪贼而获得胜利的区寄,则极其赞赏。这几点,如有舍弃,也将削弱作品的思想意义;倘要同时得到表现,又难免头绪纷繁,不易突出重点。作者的高明之处,首先表现在对这个问题的处理上。他举重若轻,以简驭繁,集中力量写区寄的被劫、反抗、胜利及其影响,而当区寄的形象逐渐站立起来、丰满起来的时候,前述的几点意思,也跟着突现出来了。
传文本身的第一段,只用 “童寄者,郴州荛牧儿也,行牧且荛”十三个字叙述了主人公的姓名、年龄、籍贯和身份。叙述这一些,本是古文中记传体的老套子;但这十三个字,却不应作老套子看。
“引言” 中说: “惟童区寄以十一岁胜,斯亦奇矣!” 可知作者打算写童区寄的“奇”。而在写“奇”之前,却先写他并不“奇”。这倒不仅是为了使文势跌宕,富有波澜; 更重要的是先要为他的“奇”提供根据。现实生活中的“奇”,常常是植根于“平凡”之中的。加个“童”字,表现区寄是个小孩; 小孩有什么“奇”呢?区寄是个“荛牧儿”,每天“行牧且荛”,这又有什么“奇”呢?然而不难设想: 这个穷孩子正是在“行牧且荛”的平凡生活里得到了锻炼。他自然爬过峭壁、涉过急涧、砍过荆棘,也许还驱逐过毒蛇猛兽。惟其如此,才可以做出下文要写的“奇”事来。若果换上个未经风雨的纨袴子弟,则下文所写的“奇”,就未免“奇”得难于令人置信了。此其一。
“引言”中点出越地劫缚成风,这里写区寄正是属于越地范围的郴州人,已暗示出有可能被劫缚。而他又是个“荛牧儿”,一则无钱无势,二则常出没于荒野,暴徒劫缚他既无后顾之忧,又不需费多大的气力。此其二。
寥寥十三字,不仅介绍了主人公的简况,而且为此后情节的开展和人物性格的刻画埋下了根子。
第二大段包括两个小段,写区寄的被劫、反抗及其胜利,是全文的主体。
紧接上段,先写区寄 “行牧且荛” 之时被 “二豪贼劫持”。“二”字、“豪” 字,都不应随便读过。贼既豪强,又是两个,双方的力量对比已经极其悬殊; 而贼子的手段又万分凶狠毒辣,于劫持区寄之后,立刻 “反接” 双手,“布囊其口”,抓到四十里以外的市上去卖。看来,这个十一岁的孩子绝难逃出魔掌了。几个简短的句子,写得惊心动魄,读者在痛恨豪贼的同时,不能不为主人公的命运捏一把汗。然而,就在这惊险万状之时,主人公出人意料,显出了他的 “奇”。他在强敌面前,毫不 “恐慄”,却装出 “恐慄” 的样子,像一般小儿遇到危险时那样哭哭啼啼,有意识地使敌人麻痹大意。敌人果然中计了,满以为胜利在握,开怀畅饮之后,一个去市上谈交易; 另一个醉醺醺地 “植刃道上”,睡着了。区寄抓紧时机,磨断捆绳,“取刃杀之”。
读者刚刚松了一口气,而一波才平,一波又起。区寄被从市上回来的豪贼抓住了,眼看要遭毒手。然而区寄这个孩子真不简单! 他根据敌人惟利是图的特点,揭穿了二贼之间基于利害冲突而产生的矛盾,使得那个利欲薰心的贼子因区寄杀了他的同伴、得以独吞利益而额手称庆,从而放下了屠刀。可是,这一回,他防备更严了,区寄的处境比上一次更困难。而处境愈困难,又恰恰愈有利于表现他的“奇”。他终于想方设法,除掉了这个敌人。
杀死第二个贼子之后,区寄不像上一回那样逃跑了,他大声号呼,召来市民,陈述经过,“愿以闻于官”。这显然不止为了自己的安全,而是想通过这件事引起官府对劫缚之风的注意。而这,在行文上又反跌出下一段。
这一大段,作者用异常精练、生动的语言,活灵活现地写出正反双方针锋相对、曲折复杂的斗争及其结局,从而表现了区寄惊人的沉着、机智、勇敢和在强敌面前毫不畏缩、敢于反抗、敢于夺取胜利的优秀品质,揭露了敌人残酷、贪婪的恶行和貌似强大、而实质上虚弱的特点。
最后一段,写区寄斗争胜利的社会影响,分两层。头一层,从官府方面着笔。“墟吏白州,州白大府”,层层上报,直闹到最高级的地方行政长官桂管观察使兼刺吏颜证那里。足见这案件已轰动一时。“大府召视,儿幼愿耳。” 区寄既“幼”且“愿” (老实),不“奇”。照应第一段。“幼愿”而能“讨杀二贼”,“奇”,“刺史颜证奇之”,照应第二大段。“留为小吏,不肯”,这在刺史之流眼中,更是“奇”上加“奇”。
这一层,是对区寄的赞扬,也是对官府的鞭挞。这样轰动一时的大案件,却丝毫没有引起官府对劫缚之风的注意,从而采取措施。刺史感兴趣的,只是想把那个“奇”儿“留为小吏”,替他做爪牙而已。区寄不肯做他的爪牙,就用“与衣裳,吏护之还乡”的省事办法,了结了这一案件。
第二层,从劫缚者方面落墨。区寄的斗争胜利给那些“行劫缚者”以沉重的打击。在他们看来,区寄比历史上著名的少年勇士秦武阳还有能耐,因而不敢触犯他。
从“童寄者”到结尾,不过二百五十余字,却描绘出相当丰富多彩的画面。写豪贼行劫,凶暴毒狠,令人握拳透爪;写区寄斗争,愈出愈奇,令人拍案叫绝; 写斗争胜利的影响,寓意无穷,引人深思。而斗争分两步,各有特点;影响分两层,各有重心。笔墨极洗练,而又极富变化。(这变化,主要表现在章法上,前面已提到了。也还表现在句子上,举例说:写贼缚区寄,第一次用“反接”,第二次则说“愈束缚牢甚”;写区寄自解其缚,前一回,“以缚背刃,力上下,得绝”,后一回,则“自转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
乍看起来,作者很客观地描绘了这幅图画。细读几遍,就会发现在这似乎很客观的描绘里,渗透着作者的强烈爱憎,闪耀着在今天看来仍然是光彩夺目的思想。爱什么、憎什么呢?爱的是英勇斗争的区寄,憎的是劫缚之风和“因以为己利”的官府。光辉的思想是什么呢?这就是封建社会的人民要免于劫缚之苦,不能指望官府 (官府正是劫缚之风的支持者),只能依靠自己的斗争。当然,这不一定是作者主观上的明确认识,然而作品的客观意义、社会效果的确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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