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不说做诗是无上事业,但至少是不易的工夫,像我这样的人或竟不配做诗!
我如像所有的人一样,极力做序去说明自己做诗用什么主义,什么手笔,是大可不必,我以为读者在这集里必能得一不同的感想——或者坏的居多——深望能痛加批评。
中国自文学革新后,诗界成为无治状态,对于全诗的体裁,或使多少人不满意,但这不紧要, 苟能表现一切。
除拣了1920和1921年作的几首诗外,其余是近来七八个月中作的,我日忙碌于泥石中,每恨无力去修改他。
附录中为各家之译诗, 因读书时每将所好顺笔译下, 觉其弃之可惜,故存之,或谬误甚多,现无法去校对,以后亦不再译了。
本欲以新成的雕刻饰封面, 因一时来不及, 故把素爱之罗丹的L'cternelleidole去替代。
1923年2月柏林旅次。
(《微雨》, 北新书局1925年版)
赏析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李金发曾被人称为“诗怪”。正因其怪,所以有时在诗坛上备受冷落。其实,这是不公平的。李金发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个将欧洲的象征主义诗歌,以实践的方式介绍到中国来的人。象征主义是现代派的一支。对这类诗歌,人们喜欢不喜欢是一回事,但他把诗歌的一个新品种介绍给中国读者,使百花争艳的中国诗坛多了一个成员,其功终不可没。
《微雨》是李金发的第一本诗集。1925年由北新书局出版。这篇短短的“导言”,除了说自己的创作和译作的不足,希望读者“痛加批评”之外,对读者并不能起引导作用。在事实上,中国的读者很需要这种引导,因为李金发的诗确实很难读,中国的读者对之很陌生。诗人说《微雨》中的诗用的是“什么主义”,“大可不必”说,读者自能领会。这似乎太高看了中国的读者群。
朱自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中说: “他的诗没有寻常的章法,一部分一部分可以懂,合起来却没有意思。他要表现的不是意思而是感觉或情感;仿佛大大小小红红绿绿一串珠子,他却藏起那串儿,你得自己穿着瞧。”“他的诗不缺乏想像力”, “句法过分欧化”。“讲究用比喻”, “但不将那些比喻放在明白的间架里。”这里朱自清将李金发诗的特点大体上说明了。
《微雨》很能代表李金发诗的特点。首先,李金发这种象征主义诗作,表达的不是“意思”,而是“感觉”或“情感”,用李金发自己的话说,他的诗的内容是“对于生命欲揶揄的神秘及悲哀的美丽”。这就是说,读《微雨》,不要追求其诗的“意思”,而要品味他表达的是什么样的感觉或情感。
其次,所谓“没有寻常的章法”云云,其实是象征主义诗在章法上的远距离跳跃。上一句讲一个意思,下一句一跳不知会跳到何处去;上一节一个意思,下一节一跳不知会跳多远。这样一般读者就很难将这诗上下联系起来,构成一个完整的意思了。如“弃妇之隐忧堆积在动作上,/夕阳之火不能把时间之烦闷/化成灰烬,从烟突里飞去,/长染在游鸦之羽,/将同栖于海啸之石上,/静听舟子之歌。”(《弃妇》)这一节诗的每一行之间的跳跃距离,都大得使一般读者难以联系起来。
第三, 《微雨》中的诗多用象征或比喻,而且是“远取譬”,即所取象征、比喻的形象多是人们所不易想到的生僻的。如上面所说的《弃妇》。这弃妇是个象征形象,它象征的是人生。通过弃妇写人生的诸多烦恼和苦闷。就上面所录那节诗来说,其实中心是讲人生的“隐忧”,而这“隐忧”无法解脱(诗的第2、3行),无处诉说(诗的4、5、6行)。但这意思全包含在具体的象征性的形象之中。
第四,其诗多用超感超验的手法。在中国诗文的传统手法中就有“通感”。那还是人的一般感觉的互相沟通,如由听觉转成嗅觉。而象征派的诗所用感受大多是超出一般经验和感受的。一般人没有那种经验或感受,读起来就觉得很生疏,甚至莫名其妙。如《弃妇》中说: “我的哀戚惟游蜂之脑能深印着;/或与山泉长泻在悬崖,/然后随红叶而俱去。” “我的哀戚”怎么就与“游蜂之脑”连在一起了呢?这如同说自己的“隐忧”“长染在游鸦之羽”一样让读者连不到一起。这种与读者的隔膜,就是超感超验手法在作怪。了解了这种手法,读起来也就容易多了。
朱自清所说的诗人藏起的“那串儿”,是指什么呢?这是指每一节诗中的中心词和整首诗的主体象征形象所象征的意义。就《弃妇》而言,弃妇这一形象象征的是人生的隐忧和苦恼。这就是整首诗的“串儿”。上面所引那节诗共6句,其中心词是“隐忧”,这就是这一节的“串儿”。抓住这“串儿”去理解,大体上可以捕捉到诗人所要表达的感情或感受。
人生的需要和追求很复杂, “打鼓吹号”各有所好。有些人不喜欢现代派的诗,看见就头痛;有些人就喜欢这类诗。这就像有人什么肉都吃,有人不沾荤腥一样,很难说谁好谁不好。文艺园地本就是百花园,应该有现代派诗的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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