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袁枚
莫唱当年《长恨歌》, 人间亦自有银河。
石壕村里夫妻别, 泪比长生殿上多。
这是一首咏史诗。乾隆十七年(1752),作者赴陕西候补任官时所作。诗人通过巧妙的构思,新颖的议论,对白居易的《长恨歌》以同情的态度吟诵唐玄宗、杨贵妃的爱情悲剧,表示了不同看法。起句首先点出《长恨歌》,要人们“莫唱”,这里的“莫唱”,有两层含义:一是要人们不要赞颂、同情《长恨歌》中的李杨爱情悲剧;二是要人们不要老是局限在《长恨歌》的吟诵上,应该将眼光移向民间。当然,作者这里并非意味着完全否定《长恨歌》的价值,他是仅就不能一味同情李杨爱情悲剧这一点而论的,因为《长恨歌》无论是思想性还是艺术性,在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作为诗人兼诗论家的袁枚是不会轻易抹杀的。诗人着眼点在同情民间疾苦,所以,诗的第二句接着指出:民间从来就有许许多多的夫妻分离的悲剧。前句用《长恨歌》暗示,后句用“银河”作比,既含蓄又形象,极富韵味。第三句紧承上句,也用唐诗中的典故,即选择杜甫的《石壕吏》,来说明“人间亦自有银河”。这样两相对照,既典型又深刻,具有说服力,因为《长恨歌》中的李杨悲剧,与《石壕吏》中的老夫妇离别之苦,两者性质完全不同:一是咎由自取,一是无辜受害。最后一句,表面上是说泪的多少,其实不是指程度之差,而是形象含蓄地说明了事物性质之别。四句诗两两对比,很有特色。
总的看,全诗立意清新,观点鲜明,富有人民性。此诗虽属咏史,但实为论史,而论史又不是泛论,极富言外之意、韵外之味,实在是一首不可多得的咏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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