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亡二首》言情赠友诗歌
一烛从风到奈何,二年衾枕逐流波。
虽知不得公然泪,时泣阑干恨更多。
明月萧萧海上风,君归泉路我飘蓬。
门前虽有如花貌,争奈如花心不同。
题名“悼亡”,就通常的意义来说,乃是丈夫对妻子死亡的哀悼。但细读其诗,则又似与悼妻之庄重不尽相类,在情感的潜流中,隐含一种殊难言宣的苦痛和无从排释的压抑。这从第一首的 “虽知不得公然泪”两句和第二首的“门前虽有如花貌”两句中透出消息: 悼念的似乎是不能 “公然”悼念的 “情人”。而情人之得之,有如 “门前”之折花,其貌美虽随处可见,而心地则千里难寻。如用 “门前”人来做妻子的隐喻或替代,似不合乎夫妇乃人道之大伦的伦理学规范,尽管有 “妻子如衣服”的说法,但门前之 “花”做为情人的指代恐更合理一些。
据 《唐摭言》和 《唐才子传》记载,赵嘏曾与一美姬两情相好,中遭变故不得如愿。后再次相逢,抱头痛哭,不久姬便死去。这两首悼亡诗,似与此有关。即不是此一美姬,亦难保不会有另一美姬。如果我们这样来解读 “悼亡二首”的对象及内容,则恰与它的语义层面相吻合。它似悼妻,又超越了悼妻的一般性内容,直接切入悼者隐密而独特的心理感受中去,一个失却慰藉与依托的孤独的灵魂跃然纸上。
从大的层次上划分,第一首我们可简单地归结为 “题恨”,第二首为 “求索”。前者是时间上的情感追忆 (从她的 “一烛从风”的死,想到 “二年衾枕”的情,再到 “我”无法表达的 “恨”),混杂着难以挽留的惆怅之情,不便言说的复杂隐痛和无法排遣的心理遗恨。后者是空间上的情感追寻 (心随人去,知音难求。生活上的飘泊实际上是心理上的求索和不定) ,呈现出一个孤独的飘流者、悲凉的感叹者、爱心的寻找者的无可奈何的凄然面影。前者在时间中有空间的影象,后者在空间中有时间的积淀。而对情的坚守不渝则是两诗共通的情感中心。
在对亡人的情的宣示与表达中,第一首给了一个情感压抑的前提,引出“恨更多”的主旨。当情感由于外在的压抑而不能公然申发时,痛苦就格外地钻心,感受就加倍地深沉。它只有靠泪水的潜流来消解其压抑的重负,排泄其沉淀的苦闷。第二首给了一个美貌易求的前提,引出知音难觅的主旨。这是对情的形而上 (心) 的探求和美学意义上的表述。它以 “拟容取心”的手法,升华了情的蕴涵,揭示出爱情的真谛,表达了高层次的情感需求和爱情追求。于是对人的追悼,便成为对 “情”的反思与探寻。
如果说第一首的 “一烛从风到奈何”两句,含有双重的意象,是 “我”和“她”两年恩爱生活的叹逝; 那么第二首的 “明月萧萧海上风”则是一种更为明显的双重意象的同构。它既是作者 “我”在阳世 “飘蓬”流转的象征,一片寒气; 又是亡魂在泉路 “飘蓬”哀伤的象征,一片鬼气。是 “我”和 “她”的互相寻找和追逐。
“情人”,是一种特殊而复杂的文化现象。它可以是婚姻制度在一定条件下的异化产物,情感在某些方面的欠缺性的弥补; 也可以是人性在情欲上的放纵或歪曲; 更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人的情感追求永无终止的超越性表现或外化。它可以与婚姻、家庭形成冲突,导致分裂,也可以与之并行不悖,保持和谐。违法耶?合情耶?给予道德的谴责,还是真情的礼赞?恐不能一概而论,简单判定。这里只对此二首悼亡诗所传达的真挚之情表示认可,而不做道德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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