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调·胡十八(七首)·六
人笑余,类狂夫。我道渠,似囚拘。为些儿名利损了身躯,不是他乐处,好教我叹吁。唤蛾眉酒再斟,把春光且邀住。
第六首作者荡开一笔写。席间,宾客酒酣耳热之际,话也多起来,有朋友认为作者这种隐居生活,不拘小节,我行我素,是“类狂夫”,而作者则反驳说,那些奔走于形势之途,留心于经济之间,则像“囚拘”,并说他们是“为些儿名利损了身躯”,既无乐趣又无自由可言。“好教我叹吁”,作者深谙官场情形,对此他深表惋惜和轻视。也许不愿在这种美好时光里谈论这种扫兴的事,忙唤侍婢来斟酒,让酒洗涤胸中的郁闷,莫辜负了这美好的春光。
这支曲子在整首中承上启下,在内容上与末首一起照应第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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