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邪《雅与俗》原文|注释|赏析
从前倪云林雅士,因为不肯替张士信作画,有一天在太湖里被张士信捉了起来,鞭打几死。可是他在被鞭打时,不发一言。有人问他原故,他说:一开口就俗了。
不得了,这样的雅士,连性命都不顾,真正少见。然而这样的做作,不也有一些太雅之嫌否?因为在我看来,不开口只能算作强硬不屈,是个好汉,与雅无关,如果存心要以此为雅,就未免太雅而成俗了。
太雅成俗,正如《儒林外史》中所说的“雅得太俗”一样。当时一般斗方名士,动不动就饮酒看花,吟诗作赋,自命风雅,于是给吴敬梓大大地嘲笑了一阵,至今当为话柄。
话说这种雅习,到了今天,似乎风流余韵,依然未绝,或者竟是变本加厉,有行必雅,无事肯俗。别的不必说,即以几个人的台甫雅篆,别号笔名而言,早已竭尽雅之奇观,不能不使人叹为雅之极致。有一个时期,名字总用花鸟虫鱼来代表,而以哀怨愁苦的形容词来陪衬。这可以说是软派的雅。现在呢,总算变了,都用□□□□,□□□□这些字眼来取名了,这也许可以说是硬派吧。
我不是说,这些名字根本不雅。适得其反,我是承认它们的雅的。可是一人始倡,多人从风,任何雅事,都成了俗不可耐,正如宋之苏东坡是雅人,多雅事,明之唐伯虎、张孟晋之流,邯郸学步,扭捏作态,就使人要发呕了。
要一定专为雅与俗下定义,当然不是容易的。不过我说,这里面似乎也有一些范围,除了始倡者雅,从风者俗外,还有: 有意者俗,无心者雅。倪云林之俗,我就为 了他的有意。他本来是元末明初人,正合了《肉蒲团》上所说,元人是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别号的,所以他号为云林子,也就是他的俗的表征之一。至于他的故意嗜洁,无非学学朱元璋,也徒见其俗气薰人耳。党纪先生的在北京作诗,在河内作诗,正可以作如是观: 俗俗俗!
莫君利哀(仿高君尔基的雅称),所写的《装腔作势》,就是为这些雅人写照的,我想要收集这项材料,恐怕古今中外,不知多少,正可以车载“之”计量,汗牛“之” 充栋吧——用两个“之” 字,文气便雅。
不过雅事只于文人有份,不识字的浑人是无份的; 因此既有文人的太雅成俗,也就有了浑人的太俗成雅。党太尉的销金帐里,羊羔美酒,就是这个明证,而梁山黑旋风开口老子,闭口铁牛,实在妩媚可爱,端的不俗。就是鲁迅笔底下的阿Q,几声我要……,我也认为是近代第一雅人。为什么呢? 也不过为了他们一片天真,无心于雅,而所言所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却自然地妙绝千古,俗得太雅耳。
文人中毕竟黄山谷是有点道理的:他到了宣州,有人请他写字,他来者不拒,有求必应; 有人因为他给了俗人,为他可惜,他就笑着说,有不俗的人,引一个来看看看。这话真正痛快极了!反过来说,谁是雅人呢? 谁不是俗人呢? 于此,我们也可以看出一些雅与俗的究竟来。
我时常听见人们说,文章要做得“雅俗共赏”,方为妙文。这话,我有些不相信,因为雅能赏的,俗未必能赏,俗能赏的,不一定雅能赏。因此,我想,也许“雅俗不共赏”,方是妙文吧。至于我这篇不妙文,既难追雅,又难谐俗,也就只好 “雅俗不共赏” 了。
(1939年4月19日《申报·自由谈》)
赏析 这篇文章旁征博引、妙趣横生地批评了当时文坛的一种怪现象:崇尚“风雅”。
文章的第一至第五自然段尖锐揭露了“雅”的庸俗本质。文章从一个“雅得太俗”的故事讲起:倪云林被张士信捉去毒打,挨打时一言不发,为的是存心保持“雅洁”——不屑于同军政界的“污流”说话。作者借此发表议论:如此做作,未免“太雅而成俗”,如同《儒林外史》中所讽刺的那些酸腐的文人们一样。接着,作者笔头一转,指向现实社会生活中正在流行的“雅习”:竞相模仿,起“雅”号以为时髦,其实酸腐做作,恰恰是俗不可耐。
文章的第六至第九自然段在上述议论的基础上深入一步,指出所谓“雅”与“俗”并无本质区别。在第六自然段,文章似乎是提出了一个要探讨的命题: “雅”与“俗”的定义是什么?区别在哪里?实际上,作者的意图并非要讨论或解决这个问题,而是为下文敞开文路,并设定前提: “雅”与“俗”不易区别,即使有些范围上的不同,也非本质界限。接着,文章用了大量事例,饶有风趣地从正面论述了“太雅成俗”,又从反面论证了“太俗成雅”。在上述反复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文章借黄庭坚卖字来者不拒的事,画龙点睛地道破文意: “雅”者皆俗。
最后,文章在结尾用了委婉曲折的语言提出作者的观点,也就是他对文人思想作风的主张:不追雅,不谐俗,说自己要说的话,才是好文章。
这篇杂文看来似信笔而谈,实际上有很强的内在逻辑性,同时又很有文采。它将杂文的“文”与“论”两种因素较好地结合起来,是一篇政论性强而又形象生动的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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