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愈之《X市的狗》原文|注释|赏析
在我们的读者中间,大概有好几位是曾经到过S市,或者是住居在S市的。列位大概都知道S市是东方最繁盛的都市,是物质文明集合的中心点;那边的人们,吃的、着的、住的、逛的,比在别处都要好。可是除了十几层高的洋楼,十多丈阔的马路以外,这S市的文化,还有一个特点,却少有人知道。这特点是什么? 原来就是狗道主义。狗,在S市是特别被尊崇的。S市的法律对于狗的生命安全,保护得十分周到。没有人敢杀害它,虐待它。狗的一切享受,也与众不同。初次来到S市的乡下曲辫子,见了那边的哈叭狗,住的是清洁的洋楼,套的是金银的项索,吃的是牛肉和乳酪,出来乘着龙飞行的汽车,亲着洋太太的香吻,都不免摇摇头,叹一声 “我不如也”。所谓S市的狗道主义便是如此的。
此外更有许多事实可以证明S市的狗道主义的发达。S市的公园,门口都挂着一块牌子,写着: “狗与□人不准入内”。自然,一切的牲畜,都是禁止走入公园的。但是没有写着: “狮子不准入内”,“老虎不准入内”,“猪不准入内” ,“牛不准入内” ,却单写着“狗与□人不准入内”,可见对于狗的地位的重视,至少,在S市的人们看来,狗和某种的人类是立于平等地位了。而且,这一条法律,也不是没有例外的。据说,狗,只要穿戴了人的衣冠,依旧可以走进公园里去,并不加以禁阻。但是自从S市开辟公园 以来,却不曾见有四足的动物,着着overcoat,戴着大礼帽,假扮了人模样,在公园里散步。可见,虽然是狗,实在也颇知自爱呢。
再举一个例: 假如你在S市开着汽车,撞死了一个不相干的人,那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你只消到法庭里去申辩一下,那公正的法官,便“援笔判道” : “死者系自不小心,着尸属具结领回,汽车夫开释。” 但你要是运道不好,在马路上撞坏了一条狗腿,而那狗又是某洋太太所最钟爱的,你可就没有这么便宜了。你至少也得赔偿医药费50元,才能了事。这是因为在S市有一句俗语: “只有不小心的人,没有不小心的狗。” 把人撞坏了,那也许由于被撞的人自 不小心。要是把狗撞坏了,那罪一定在于撞狗的人,而不在于被撞的狗,因为狗是决不至于不小心的。就这一个例,更可以看出狗道主义的精义的一斑。
但是现在我所要讲的,却是另一个故事,这故事不是讲S市的狗,而是讲X市的狗的。X市和S市不同,在那边狗道主义还未昌明,因此狗竟不齿于人类。话虽如此,X市的狗却不是无用的狗。它们能拉车,能负重,能做一切的工作。X市的人们差不多全是靠了狗才能生活。但是狗虽做了最大的职务,却只得了最小的报酬。它们替人做了许多事,把生命的全部都耗尽了,但结果竟不得一饱。连它们所应得的骨头,也不能得到。在X市的人们看来,以为这不算不公平,这是当然的事:凡牲畜本来比奴隶还要下等,而狗却比奴隶的奴隶还要下等。狗是受人类豢养的,如果没有人类,也就没有狗类。所以苦工是狗的本分,而骨头却是人的恩泽。狗有做苦工的义务,而没有要求骨头的权利。这是在X市所公认的道德原则。
向来X市的狗,都是非常安分,而且对于此种道德原则,是谨守不渝的。但是道德虽高妙,究竟不能装满肚腹。狗的智慧虽不如人,生理的构造,却和人差不了多少。肚饿了究竟是无法可想的。因此,有一天,X市的狗,从来不吠的,居然唁唁的吠了起来。这意思是要求多给一块骨头。这本来是违反X市的道德的。X市的人把狗吠当作了一件大不吉利的事。但是又有什么法想呢?要是天天狂叫起来,荒废工作,人类的损失可是不小。到了最后,人居然让步了,和狗订了一个契约,以后多给一块骨头,但不许乱叫。总算万幸,一场狗风潮,就此平息了。
但是人到底比狗聪明得多,他知道此风断不可长,风潮虽幸而平息,却不可不下一番辣手,以儆将来。否则狗胆日益张大,后患何堪设想! 因此虽然已经允许了多给一块骨头,到了风潮平息后,依旧不给。狗自然不肯干休,这一次不单是狂叫,而且张着狰狞的牙齿,仿佛要咬人的样子。狗是激成忿怒了,谁知这正中了人的恶计。X市全体的人们便都嚷着道: “不得了,不得了,狗咬起人来了,这些狗一定是疯了,为了X市的治安,为了人类的生命的安全,快来打死这疯狗,快来打死这疯狗! ”
轰轰的两声,枪弹穿进了两只狗的肚腹。
又是轰轰轰的接连十几声,枪弹穿进了十几只狗的肚腹。
“为了X市的治安,为了人类生命的安全,快来打死这疯狗,快来打死这疯狗! ”
明天X市的报纸,登了一条新闻,说道: “昨天某处打死了两只工狗。”许多读报的人,都不满意,他们说:“打死两只狗,也值得上报吗? ”
以后的事情,却不曾知道。但据新从X市回来的人说,那边的狗虽然打死了好多只,但是那些没有打死的,却都已传染了疯狗毒,现在真的咬起人来了。被咬死的人也有不少。那人回来的时候,X市里正闹着疯狗问题呢。
读完了这一篇故事的人,一定要感叹着说: “同是狗也,何幸而为S市的狗,何不幸而为X市的狗! ” 但是著者的见解却又不同。著者以为S市的狗,虽然养尊处优,但是它的地位,到底也不见得很高,因为真正的幸福是要自己去挣得的,而不是可以赐与的。至于X市的狗,本来只求多得一块骨头,填填它的肚腹,现在骨头虽不曾到手,它的肚腹却已装满了枪弹了,这不是一样的有幸吗?
(1925年5月31日《文学周报》第175期)
赏析 文章题为《X市的狗》,实际上写了两种狗: 一是X市的狗,一是S市的狗。虽同称为狗,所指却不一。S市的狗是为洋太太所豢养宠爱的真实的狗; 而X市的狗则是指与狗的生存条件相似、被贱视为狗的中国工人。作为动物的狗,仅仅由于它们的玲珑乖巧,便被宠爱、被优待,“住的是清洁的洋楼,套的是金银的项索,吃的是牛肉和乳酪,出来乘着龙飞行的汽车,亲着洋太太的香吻”。而X市的狗,即被当作狗来对待的中国工人呢,他们“拉车”,“做一切的工作”,“替人做了许多事,把生命的全部都耗尽了”,却食不果腹,“连它们所应得的骨头,也不能得到”。当它们饥饿之极,“只求多得一块骨头”时,“骨头虽不曾到手,它的肚腹却已装满了枪弹了”。
文章极写S市狗的养尊处优和X市狗的卑微屈辱,使两者互相映衬,造成强烈的对比效果。这不仅是中国人与外国狗的对比,而且是中国工人与帝国主义洋大人的对比。在这种鲜明的对比中,揭露了帝国主义分子在中国土地上的专横霸道、阴险残酷与荒淫无耻,同时也揭示了中国工人被侮辱、被损害、被任意打骂杀戮的悲惨境遇,揭露了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的黑暗腐败。
“狗”,本来是某些帝国主义分子对中国人的蔑称,作者也仿照此种腔调将中国工人作为“X市的狗”来描述,这种模仿性的反语的运用,可以激起人们对民族歧视、民族压迫更加强烈的仇恨。有人称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为艺术的辩证法。与此相似,这篇杂文以平静克制的反讽性语调来表达一种白热化的激怒之情,即对帝国主义分子的最切齿的痛恨与最酷烈的憎恶,形成了一种内在的讽刺力量与批判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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