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拆字先生的“时代精神”》原文|注释|赏析
有许多所谓《理论》,都是用拆字先生的方法推演出来的。因为这只要在字面上拆来拆去,就可以神出鬼没的吹他一大套,不必找事实的根据,所以那些靠花言巧语蒙骗别人为生计的人们,就是爱使这一套法门。
民主宪政的施行,成为全国人民普遍的要求了。没有人好说不要宪政,连汉奸汪精卫也将要为我们《解决多年来未能解决的宪政问题》! 反对宪政的人,真的完全销声匿迹了吗? 如果有人这样想,那就是大错特错。躲在宪政的招牌下面,来反对真正为广大民众所要求的民主宪政的人们,正到处都布满得有。他们所玩的把戏是: 窃取宪政的名目,来阉割宪政的实质; 而他们的方法,正是学习了拆字先生的那一套,而加以更巧妙的应用。
例如说,宪政者,“宪法之治”也,实行宪法,就是要人民守法律,守规矩,就是《法治》。民主呢? 那是要不得的! 因为如果要民主,就是要个人自由,就是没有民族自由,就是不服从法纪,反对法治,就是反对宪政。宪政就是“宪法之治” ,从这里拆了两个字,就是《法治》!
这不是很巧妙的《理论》吗? 这就有了 “时代精神” 的宪法理论。然而这样一来,今天我们的宪政运动所以产生的真正的《时代》背景,却轻轻地一笔勾消了。全国人民之要求宪政,原来仅只是为了要把自己脖子上的锁链束缚得紧一点,为了要受法治,为了要服从法律。至于这所谓法治,所谓法律,是不是基于抗战建国的需要,是不是根据全国广大人民的利益,是不是真正民主的法律,抑或是独裁者的法律; 是爱国民众所能承认的法律,抑是汉奸汪精卫之流的卖国法律,这一些事实内容都不必问的,因为法治就是服从法律之治,就是“宪政之治”,就是宪政的实施!
照这样说来,所谓宪政,原是中国“古已有之”的了,几千年来的封建皇帝,他们用“王法”来“治人”,要老百姓服从他的法纪,这已经是“法治”,已经是宪政。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是有条约根据的,要中华民族服从这种法律,这也是帝国主义者的宪政。汪精卫也真的要实行宪政的,因为他正在准备编制一套做日本帝国主义的奴隶的法律,要我们遵守!
这样一来,民众对于宪政,就不必再来什么促进运动,用不着再把宪政问题拿来“座谈”,“研究”了。横竖只要有“法纪”可守,就算宪政,一切让上层大资产阶级和它的政治上的代表者们一手包办,大家默默地做个“阿斗”,岂不落得省事清闲?
“宪法的精神”就在于“守法”,所以只要的是“守”,不管它是什么《法》。吃饭的精神就在于吃东西,只要的是你吃,不许问所吃的是什么东西: 大粪或是毒药——这就算是“时代精神”!
然而,这其实只是一部分上层大资产阶级的“时代精神”,这种精神里随时包含着一个倾向:动摇、妥协、投降。然而这一种倾向,在广大民众中间是通不过的,所以就不能够让民众抬起头来,而必须努力蒙蔽着他们的眼睛,使他们成为真正一无所知的阿斗; 最好是把民众设法弄成一种商品,紧紧地装在荷包里,只在遇到好价钱的时候,才拿出来售卖。所以就要利用宪政的好名目,在字面上把它拆来拆去,拆成一副奴隶的枷锁,使民众在它前面忘记了自己原来所要求的真宪法,不自觉地甘愿来受它的桎梏!
可惜的是这样美妙的梦想,在目前的时代,只会把我们的大资产阶级代表者们的心思白白耗费。在今天,我们民众的时代精神里,那种容易被人欺负的奴隶的要素是并不多的。今天他们所要求的,是适合于中华民族广大人民利益的宪政,而不是少数上层资产阶级的专政;是为着争取抗战建国的胜利,求得中华民族(它的组成分子主要的就是广大工农民众)的真正自由,广大人民的自由所必要的宪政,而不是便利少数人永远剥削和压迫他人的与个人自由绝对对立所谓《民族自由》的宪政。民众不是不守法,但不是盲目地守任何的法律,而是要守自己所需要的法律,适合于抗战建国的任务的法律。首先要取得了这样的法律,要有这样的基础和内容的法律,才值得全国人民认真遵守。所谓《宪法的精神》,也必须有这样的实质,不然,仅仅名目上谈宪法,拆字先生式的吹宪法,那么,汪精卫也可以算是施行宪政的青天老爷。汉奸顽固分子屠杀抗战将士而不许随便公布消息的情况下,也算是有宪政的了。如果宪政是这样的东西,那末,还要促进它做什么? 不如干脆就起来反对它,岂不还要更近情理一点?
(1940年4月《中国文化》第1卷第2期)
赏析 抓住要害,一击中的,是杂文创作的一个重要方法。这篇杂文就具有这样一个特点。
在作者发表这篇文章的时候,“民主宪政”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连反动派也不敢公然说不要“民主宪政”了。但他们从根本上是不愿意实行的。于是,对“民主宪政”作出各种各样的曲解,以欺蒙群众,企图在“民主宪政”的旗号下,实行法西斯专政。在各种各样的解释中,最能欺骗人的是玩弄字眼,搞文字概念游戏。这篇杂文的作者,正是抓住了这一关键,戳穿了反动派的西洋镜。
作者把反动派玩弄字眼的伎俩比喻成“拆字先生”的手法,是非常通俗而又贴切的。反动派将“民主宪政”四字扔掉“民主”二字,单去解释“宪政”; 解释“宪政”又说“宪政者,‘宪法之治’也”; 进一步又把“宪法之治”缩成“法治”二字; 再进一步解释为“宪法的精神”就是“守法”。这样一来,不仅“民主”没有了,连那个“法”是什么样的“法”,谁家的“法”也都不管了,老百姓就只剩下乖乖地“守法”的份儿了。这的确很象人们熟悉的拆字算命先生们的骗人法术: 似是而非。作者在文中将这种骗术逐层加以戳穿,就将反动派反对和破坏“民主宪政”的丑恶嘴脸揭示了出来。
作者在文章中并没有去辩论什么是“民主宪政”,因为这并不是要害问题。反动派不是不懂,而是故意曲解。所以抓住他们的“拆字”法术,戳穿这种法术,就抓到了要害。也因此,文章做到了一针见血。写杂文,有时也如同攻坚战,选择突破点是很重要的。俗语云: “打蛇打七寸”,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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