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宋玉
食不媮而为饱兮,衣不苟而为温。
有关宋玉之人品,自从司马迁作了“皆祖述屈原之从容辞令,终莫改直谏”的评断以后,便常被后人所看轻。这恐怕是不公正的。
作为传说的屈原弟子、楚襄王的著名大夫,宋玉虽未能像他的老师那样,“婞直亡(忘)身”、敢犯壅君之逆鳞,但他毕竟还是利用各种机会,对楚王的昏昧言行,作过辞锋锐利的讽喻和针砭。他的名作《九辩》更以“独耿介而不随兮,愿慕先圣之遗教”之语,表达了处穷守节、不向邪恶势力屈服的清峻操守。又岂可将他与那些“瓦釜雷鸣”、“邑犬群吠”的无操党人同日而语?所以还是杜甫说得对:“摇落深知宋玉悲,风流儒雅亦吾师。”
“食不媮而为饱兮,衣不苟而为温”二句也出于宋玉《九辩》,“不媮”即“不苟”之意。诗人在这两句诗中,以否定式的排比之语,庄重宣告了自己的一条生活准则:决不为了求得衣食之温饱,就苟且折节,丧失道义和人格。
这样的立身准则,似乎很容易做到。其实远非如此。人生衣食之所需,在经济宽裕、不愁温饱的人们眼中,固然算不了什么;但在某些特定时刻,却往往关系到人们安身立命之大节。《汉书》记苏武当年出使匈奴,单于为了逼迫他投降,采用的毒辣手段,就是“绝不饮食”。苏武虽然饿得难忍,只能“卧齧雪与旃毛并咽之”,也不肯降节事虏;后来被驱到海上,“廪食不至”,靠“掘野鼠穴(储藏)草实而食之”,依然“卧起操持”节杖,表现了堂堂汉使宁死不屈的峻洁气节——这便是对上述诗句的最好解说。它告诉人们,在危及个人生命的关头,能实践这一立身准则,需要多么坚强的毅力,付出多么巨大的牺牲。倘若稍为苟且、偷安一下,历史上的苏武就很可能化为卫律那样的变节者,而遭到万世之唾弃。
人生衣食之“不媮”、“不苟”,大处关系到民族气节、国家尊严,小处也涉及到个人人格的高下。《孟子·离娄篇》就描摹过这样一位齐人:他每次外出,“必餍酒肉而后反”。妻妾问其所与饮食者,他总洋洋自得地夸说:“那都是富贵人家!”——其实仰仗富贵人之口食,本已颇有摇尾乞怜之态,又有什么值得夸说的?何况此人酒食之来,还要可耻得多:他妻子偷偷尾随一调查,竟发现他混迹于“东郭墦(坟)间”,正靠乞求祭祀者的酒肉享其口腹!妻妾感到羞辱之极,只能久久“相泣于庭中”。试问这样的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它无非是把有着创造能力和人格尊严的个人降为摇尾乞食的猪狗罢了!
由此也就可以明白,为什么齐国一位饿者,尽管饥渴难耐,也不肯接受黔敖的“嗟来之食”,以至于“不食而死”(《礼记·檀弓》):因为他虽然穷困,但依然看重了自己作为“人”的庄严人格。为了温饱而有辱这人格,那是比死还要难以忍受的。陶渊明又为什么宁肯挂冠解绶,也不愿“为五斗米”而向耀武扬威的督邮“束带”折腰?因为在人生中,还有着比衣食所需更珍贵的东西,那就是人格之自由。“不自由,毋宁死”——连生命都可以为自由抛掷,又怎可为温、饱而苟且、偷安?
这样看来,宋玉这两句诗便不可等闲视之了:它恰恰从看似平凡无奇的日常“衣”“食”生活中,提出了保持人生操守和人格尊严的重要准则,在“不媮”、“不苟”的否定语式中,包含了极为严肃的生活哲理。就这一点说,它不是与孟子“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之语一样,掷地可作金石声听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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