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袁枚
草木在人间,去来有时节。
枯叶恋高枝,自觉无颜色。
这首诗以“枯叶”为题,颇富寓意。全诗虽然浅俗易懂,但读者却可以从四句诗中体会到新旧事物之间的辩证关系。
“草木在人间,去来有时节。”自然界的草木是应时节的更换而变化的,春去秋来,就会一改纷披繁盛而为稀疏凋残。这告诉我们:一切生物都有着不可抗拒的新陈代谢的发展,没有旧的死亡,就没有新的成长,循环往复,永远不断,在人世间,一叶可以知秋,一花可以知春,有着内在的必然规律。
“枯叶恋高枝,自觉无颜色。”叶,既然“枯”了,那又何必附着在“高枝”上不肯自动地脱落呢?恋,指不愿离去,依依难舍,用拟人化的修辞手法,形象地写出了枯叶面临着飘零时的形态。它已没有了往日翠绿的丰姿,失去了原先舒展的神采,所以尽管“恋”着“高枝”,也自惭颜褪色衰。这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另一个方面——违反了自然法则。
读了这首诗,人们可以感悟到内含的哲理,联系社会人生来说,世事频更,年华已逝,新的必定要代替旧的,历史的兴废如此,人事的继承亦然,若像“枯叶”那样“恋”着“高枝”,则什么都会停滞不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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