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原文与翻译、赏析
弥尔顿
啊,黄昏,一切林子都静静的,
就夜莺在那儿繁花的枝头歌唱,
你可要拿新希望来充满爱人的心房,
当美丽的时辰把吉祥的五月引来了?
你流荡的歌音能闭上白日的眼儿呢,
在浅薄的布谷鸟还没有作声叫响,
就预示了爱的胜利,那爱的力量,
啊,若约芙都给了你柔和的乐歌,*
那就在邻近林莽里赶紧唱,别等着
粗野的坏鸟儿给我说无望的命运,
因为你一年年总是——可不知为什么,
唱得太晚了点儿,没叫我舒心。
管你是缪斯或爱的伙伴,我侍奉着
她们两位,她们可都是我的神!
(唐湜 译)
【注释】 约芙(Joves):即朱庇特,是罗马神话中的主神,因有多种别称,故Jove用了复数形式。
【赏析】 14世纪时,在英国流传着一首据说是乔叟写的诗《布谷鸟与夜莺》。这首诗把夜莺写成是爱的象征,把布谷鸟写成是恨的象征,使夜莺和布谷鸟成了相互对立的两个形象。到了17世纪,弥尔顿又借用这一题材,写成了他的十四行诗 《夜莺》。
本诗并不是要重复那个童话故事,而是借用夜莺和布谷鸟这两个形象在英国文化传统中所具有的象征意义,抒写诗人的爱的理想,抒写诗人对美好爱情生活的热切期待和赞美。因此,诗篇在引出了夜莺的形象后,抒情主人公的心声也随之吐露出来: “你可要拿新希望来充满爱人的心房?”这种殷殷的期望与嘱托说明了诗人对夜莺的信赖,也暗示出诗人心中的渴望。人们曾有过多少的希望?但无奈人间世事并不总如人愿,不幸的爱情常常发生,更有那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寡情。这当然并不是那“浅薄的布谷鸟”在作祟。布谷鸟本也无过,只是由于它的叫声使英国的诗人们总作不愉快的联想,故它便成了邪恶或不幸命运的替罪鸟。“粗野”的布谷鸟总在诗人身边存在着,诗人就特别希望夜莺的歌声给人们带来爱,带来幸福。夜莺的形象是诗人借用来的,但又是诗人感受到且在想象中给以发展了的,夜莺对于诗人便就不仅是给予希望,且具有无限的力量。“你流荡的歌音能闭上白日的眼儿呢”,诗人把美丽的黄昏想象成是夜莺的歌声带来的,这就赋予了夜莺一种神灵般的力量。诗人又认为夜莺是奉朱庇特之命而歌唱的,这就更让人相信夜莺能量的巨大。诗人不得不借助于朱庇特的形象,这说明诗人思想上有矛盾。朱庇特自己没能让这世界充满幸福,又怎能通过夜莺来散播幸福?但现实中的邪恶力量太强大了,诗人不能不为夜莺寻找强大的力量支柱。即使这样,诗人仍不敢相信他的幻想能成为现实,因为诗人又对夜莺诉说了自己的哀怨,埋怨夜莺年年总是唱得太晚,“没叫我舒心”。
这首诗成功地运用了衬托手法,比如,以静静的林子反衬夜莺歌声的清亮,以繁花的枝头、五月的黄昏衬托夜莺的娇美形象,以布谷鸟的粗野浅薄反衬夜莺的友爱、柔情、等等。诗人又通过拟人化手法,使神、人、鸟,以及白日,时辰等都交融在一起,构成一个万物通灵的奇异世界,造成了诗歌的浪漫情调。
弥尔顿采用了意大利式十四行诗体,五音步一行,脚韵为abba,abba,cdc,dcd,唐湜先生的译文也基本如此。十四行诗体不但格律严整,在结构形式上也有讲究,内容上要求有起承转合,以造成情感上的跌宕起伏。《夜莺》这首诗的起承转合是很明显的: 引出夜莺形象为“起”,诗人对夜莺倾吐心声为“承”,担心布谷鸟抢先唱歌为“转”,诗人最后表明心迹,点出主题(把爱和缪斯一样看作是自己的神)为“合”。起承转合使这首诗具有了层次感,避免了诗的平淡,也使诗的内容含量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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